“我作为村干部却以权谋私,打自己的小算盘,辜负了村民对我的信任,我愿意接受组织处理……”近日,常山县招贤镇溪上村村干部徐某某在收到处分决定书时低下头,满脸惭愧。
今年3月底,招贤镇纪委监察办收到群众举报,反映溪上村村干部徐某某在本村全域土地整治工作中虚报自家胡柚树,违规获取补偿款的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招贤镇纪委监察办迅速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
因溪上村已于2月底完成土地清表工作,当镇纪委监察办工作人员到达徐某某家地块核查时,发现现场已无法取证,随即找到附近村民进行询问。
“老胡,你家被征收土地附近胡柚树多吗?种植情况怎么样?”循着徐某某家的地块往前,调查组找到了同村被征收户老胡了解情况。
“这边土质不太适宜种植胡柚树,所以我们种得不多。”老胡的回答让调查组人员心里有了数。
“当时这个地块上的具体种植情况你还记得吗?”随后,调查组又找到另一个附近地块的被征收户老徐。
“听说这里要被征收时,我恰好拍了照片,你们看。”老徐指着照片向调查组人员介绍地块的归属情况。
“为什么村干部家明明就2棵胡柚树,却能领取2400元的青苗费,难道村干部家的胡柚树要值钱点?”“看了村里贴出的征收补偿公示表格,我们觉得丈量小组的记录有问题。”此时,附近几户村民围拢过来,愤愤不平地提出质疑。
了解一些基本情况后,调查组人员又找到负责土地丈量和清点青苗工作的4名村干部进行“突击”谈话。
“请把青苗记录本拿给我们看看,徐某某家究竟有多少棵胡柚树?”调查组人员找到丈量清点小组记录员徐某风,开门见山地问道。
“这……应该……应该是20多棵吧,我有点记不清了。”徐某风支支吾吾地回答。
随着谈话的不断深入,事实真相也终于浮出水面。
原来,今年2月初,溪上村第一丈量小组在测量村干部徐某某家土地时,清点出他地里种植了两棵胡柚树。但此时,徐某某通过电话联系了小组记录员徐某风,要求其不要在青苗清点记录表中填写他家胡柚树的数量,徐某风便照做了。后徐某某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在青苗清点记录表中将自家胡柚树填写成“20棵”,虚报了18棵,并于2月27日,收到了由溪上村支付的20棵大胡柚树的青苗补偿费2400元。
2023年4月,徐某某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虚报自家青苗数谋取私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所得全部予以收缴。徐某风则因未履行记录职责,事后也未对徐某某填报的胡柚树数目进行审核把关,而受到书面通报处理。
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该镇举一反三围绕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快查快办,着力查纠土地整治领域“打小算盘”“动奶酪”等问题。同时,启动“政策大家学·监督明方向”活动,加强对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的跟踪指导,推动其发挥监督“探头”和“前哨”作用,为全域土地整治项目有序推进保驾护航。
(常山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