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本口袋书,落细落实主体责任就有了具体抓手。”日前,象山县人社局党委书记高兴地表示。
该党委书记口中的“口袋书”指的是象山县纪委监委下发的《象山县县管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纪实本》,是有效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压紧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指引”。
“一把手”对一个单位、一个地区的工作起着统领全局的关键性作用。近年来,象山县纪委监委以“十三项实施意见、二十一项制度、‘五张责任清单’”等内容为抓手,做深做细做实政治监督、日常监督,打好系列“组合拳”,管住用好“关键少数”,有效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
督责需先明责。“我分管的领域,主体责任应该怎么抓?”这是象山县纪委监委经常被征询的问题。为进一步理顺各级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该县纪委监委制定下发《象山县县管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纪实本》,按照专题部署、谈话、书面报告三大类工作制作对账表,将主体责任细化为一项项具体任务,明确履职重点、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通过清单化明责,让“关键少数”知道“抓什么”“怎么抓”。日前,该县大徐镇党委正根据《纪实本》要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调研,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如今《纪实本》已经成了案头必备,什么阶段干什么事一目了然。”大徐镇党委书记表示。
抓实“一把手”监督,必须从日常监督抓起,在问题发现上着力。象山县纪委监委将对“一把手”履职尽责的全流程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监察办直插一线的作用,通过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谈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专项督查等日常监督方式,将监督贯穿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融入议事决策、决策实施、跟踪反馈、考核评价等全过程。
不久前,该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列席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专题会议,就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部分审计反馈问题未整改落实到位,存在廉政风险。如针对某企业竞拍土地时未按协议约定一次性支付围墙和移动门等款项问题,管委会未采取有效措施催讨,导致应收款长期未收回。派驻纪检监察组当场就此问题进行反馈。管委会积极整改,回收原项目用地进行二次拍卖,最终于7月上旬成功收回应收款。
为使监督更加有的放矢,象山县纪委监委全面梳理摸排近三年来查处的县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精准分析研判案件成因、特点,找准“一把手”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处。“象山是建筑业大县,民营经济相对活跃,亲清不分案件易发多发,个别领导干部‘一家两制’情况也有存在。”直面突出问题,拿出过硬举措。象山县纪委监委协助县委制定出台《关于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作出规定,划出政商交往红线。加大亲清不分类案件查办力度,紧盯较大违纪案件、系统性案件、同类案件多发频发等情形,坚持“凡查案件必查责任”原则,从严倒查主体责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例如,针对该县“80后”县管干部俞某某贪污、受贿案件,县纪委监委对4名履职不力、失管失察的领导干部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并向案发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推动“一把手”及班子成员抓好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干部管理,查补制度漏洞,拧紧管党治党责任链条。
此外,象山县纪委监委还推动形成党内监督与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监督体系,联合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媒体等监督力量,重点聚焦“一把手”政治忠诚、政治担当,开展电视问政,严纠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实现“问询评议-深度分析-对照整改-系统治理”主体责任落实闭环。去年以来,该县已开展3期电视问政,对13位“一把手”进行问政,督促落实整改问题24个,充分发挥问政评责质效。
“下阶段,我们将持续完善对‘一把手’的监督链条,为维护好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象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象山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