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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村经济合作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 时间:2023-08-13
  •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日前,宁海县深甽镇纪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某村在未经合法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且买卖行为未进入镇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交易的情况下,直接将村集体所有的一处房产出售给一村民,而且该款项未入村集体账户。

  经查,这笔购房款虽然没有进入村干部自己的“腰包”,但已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该镇党委给予该村原村干部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镇纪委对其他3名村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同时,镇纪委坚持以案促改,聚焦“账外账”等廉政风险点,督促全镇完善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村经济合作社的规范有效运行,不仅直接影响村集体经济发展和清廉村居建设成效,更关系到群众对基层治理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宁波市纪委监委坚持以小切口推动大治理,聚焦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村经济合作社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该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靠前监督,紧盯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使用、经营、分配环节,推动专项治理有序开展,并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回头看”,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覆盖、集体“三资”领域全覆盖、问题治理化解全覆盖。

  聚焦村经济合作社腐败的关键环节,宁波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多级联动,多渠道、深层次、全方位摸排村经济合作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全面建立起定期会商、问题起底、线索发现、线索移送、问题整改、问题查处、督办问责、公开通报等联动工作机制,构建起专项治理工作闭环。专项治理期间,全面开展村级债务专项调查,对全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债务进行摸底,系统分析并组织开展债务清理。同时,采用“村级自查+镇级联查+县级抽查+市级督查”方式组织全市各级农业部门对辖区内村级合作社运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通过专项治理,各地创新推出一系列加强“三资”管理的新举措。宁海深甽镇针对上述某村集体资产处置不规范的问题,及时总结教训,成立了由“三资”中心、司法所、村建办组成的村级资产资源处置“合议庭”,对村级经济合同的合法合规合理性联合审查,对承包租赁款兑现情况进行预警预告、对闲置资产资源进行清理盘活,有效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作权益。江北区创新开发“智管家”数字化应用,将农村“三务”信息、人员信息、资产经营信息等内容全部进行数字化处理并汇集融入“公开码”,对群众和部门公开,并结合年度清产核资,协同资规、经信等部门,明确资产边界、现状位置、四至范围等信息,运用数字化手段,对集体资产信息进行赋码,形成“一物一码”。

  据统计,截至6月底,全市共组织专项治理检查49次,查出问题212件,推动整改问题169件,新建和完善制度5条。

  (宁波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jiandujiancha/202307/t20230721_202678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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