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没能以身作则,现在我知道错了……”面对调查人员的询问,江山市峡口镇定村村党支部书记郑某悔不当初。
此前,江山市纪委监委收到一封反映峡口镇定村村党支部书记郑某违规操办宴席的举报信。信中直言,郑某身为村书记,不仅大肆操办女儿婚事,还违规收受礼金,在群众中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
为查清事实,江山市纪委监委与峡口镇纪委监察办联合成立调查组,就该信访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调查人员率先查阅了郑某近期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发现郑某在操办女儿婚宴前确实填写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上面清楚地写着“计划置办30桌以内的酒席”,经由分管领导审批,最后在峡口镇纪委监察办备案。报告上的内容是否经得起考验?调查人员决定与郑某直接进行谈话。
“你是否如实报备了操办女儿结婚酒席的相关事宜?”调查人员向郑某出示了其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
看着上面的亲笔签名,郑某在犹豫片刻后缓缓开口道:“没有。我在报备前向镇纪委干部咨询了村干部置办酒席的规定,了解到村干部置办酒席一般不能超过30桌,但我实际需要置办60桌左右的酒席。为了规避规定,我就写了30桌。”
是什么让郑某选择明知故犯?工作人员继续向郑某发问。
“我考虑到人情世故,所以没有遵循喜事简办的制度……”郑某吞吞吐吐地回答道。
桌数增加一倍,是出于“人情世故”的考虑,那么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的实情又是如何?
经调查,郑某违规收受了定村村党支部副书记毛某、租赁定村村集体房屋经营养老院的姜某、租赁定村村村场地经营驾校的姜某以及租赁定村村原菜场经营超市的黄某等4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各1000元。
“我没有主动邀请他们参加,是他们听到消息后自己来随礼的。”郑某向工作人员解释道,“礼金是由我老婆的姑父负责的,他们来随礼时我并不在场。”面对看似合理的说辞,调查人员提出了关键性问题,郑某是否在得知情况后主动退还4笔礼金?
“没有退还,我不好意思拒绝……”最终郑某羞愧地低下了头,“故意少报置办酒席的桌数,是不对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更是错上加错,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
送女出嫁,本是好事,然而由于郑某“考虑到人情世故”以及“不好意思拒绝”,让女儿的“婚礼现场”变成了“违规现场”。最终郑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出违纪所得4000元。
无独有偶,同样因“人情往来”“倒”在儿女婚礼现场的还有江山市某部门单位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方某,虎山街道双溪村党总支书记王某,上余镇财政所所长姜某等。为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江山市纪委监委对市管领导干部参与操办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事宜进行了再规范、再细化,完善了“提醒—报告—承诺—报备—抽查”等全流程闭环管理制度,并将监督对象拓展至镇村普通党员干部,切实扫除“四风”中的“人情障碍”。
(江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