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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汶川:带信下访为群众排忧解难

  • 时间:2023-08-13
  • 文章来源:中共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 作者:佚名

  四川省汶川县纪委监委在搭建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码上举报”信访举报渠道的基础上,不定期深入到镇、村、户带信下访,用心用情解决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余书记,我们村排污项目中用的水泥单价,咋比街上买的还贵呢?”近日,汶川县威州镇麦通村村民向镇纪委书记余敏燕抱怨。职业敏感告诉余敏燕,这很可能是一起典型的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她立即拿出随身小本子记录。

  考虑到自身办案人手不够、审查调查经验不足,又怕会打草惊蛇,镇纪委立即向县纪委监委汇报,申请“室组地”联合出动,走访了解实情。

  核查组成员在麦通村走访群众时,了解到当地常见的水泥单价在每吨500元以内,但报账资料上显示水泥单价为570元,核查组心里有了底:当中一定有问题。

  很快,时任威州镇麦通村监委会主任刘某担心事情终究“纸包不住火”,主动来向核查组说明情况。刘某说,自己的银行卡上收到5000元排污项目资金,认为自己不应该领取该笔资金。

  原来,由于该村缺乏有效的村集体收入,村里各项杂工劳务无法兑付,时任村支部书记赵某和村委会主任刘某商议,采取在村排污项目中以虚报劳务费的方式,解决147位村民杂工劳务费4.19万元和四名村干部辛苦费2万元,共计6.19万元。而赵某等村干部未认真审核报账资料,随意签字,水泥供应商按照报价的水泥价格570元/吨进行报账,每吨比供货的价格高出100元,先后多支付水泥款2.08万元。

  最后,时任村支部书记赵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村监委会主任刘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村委会主任刘某受到批评教育;收缴四名村干部主动上交的违纪款2万元和水泥供货商主动上交的2.08万元。

  类似这样“带信下访”发现“微腐败”线索的事情,在汶川并不少见。

  近年来,汶川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多次带头“约访”、“下访”,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着信访问题下沉到一线做好信访工作,推动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化解信访难题。

  采取入户专访、个别谈话方式,与党员干部谈,晓以利害,引导其如实反映问题的相关情况;与群众谈时,通过“唠家常”,让其打消顾虑,敢说真心话。坚持举一反三,认真分析群众所反映问题背后深层次原因,深入查找在执行政策、监管等方面的不足和短板,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据统计,自2022年至今,该县在“带信下访”工作中,班子成员共进村入户158次,走访农户、企业246家,走访群众逾千人,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89个。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tszs/202308/t20230810_816606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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