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池市宜州区祥贝乡某村委副主任覃某,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被宜州区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此前,宜州区纪委监委在开展乡村振兴领域干部作风督查中,接到群众反映该村谢某在建成砖混结构稳固住房后仍获得危房改造补助的问题。经进一步核查,村委副主任覃某未进行实地调查,未对谢某房屋情况、经济状况等核实清楚,就签字同意谢某危房改造申请,导致谢某在不符合申请条件下共获危房改造补助15000元。
优良的干部作风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为确保乡村振兴工作责任落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宜州区纪委监委紧紧围绕“转作风、促振兴”的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靶向发力,制定乡村振兴领域作风问题监督执纪问责“一张清单”,通过明察暗访、走访群众、蹲点调研、约谈提醒、问题督办等方式,对各单位、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成效巩固等四个方面进行精准监督,严肃查处履职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等问题。
针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作风问题,该区纪委监委主动与相关单位党委(党组)、纪检监察部门沟通,举一反三,讨论分析普遍存在的问题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并通过现场督促整改、制发提醒函限期整改等方式督促整改。同时,定期对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严防整改不严不实、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典型案例、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增强监督执纪的实效性和震慑力。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综合督查3轮,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7个,通报乡村振兴工作中干部作风问题2期。(河池市宜州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