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记者从自治区党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截至目前,通过推进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全区排查的894家企业2424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2133个,总体整改率达87.9%;立案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59件,处罚金额745万元。
6月10日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组建6个督查组深入各地明察暗访,与各地自查自纠和自治区党委“四防”督查检查相结合,依法依规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推动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6月下旬,督查组排查时,发现在危废存放点有腐蚀性液体将部分设备腐蚀,督查组现场下达整改要求。目前,我们已经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建设了新的危废暂存间。”8月5日,永宁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负责人张学英介绍。记者来到该厂新建的危废暂存间,发现暂存间内废液和废矿物油实现了分区分级管理,存放围堰也全部进行了防渗、防腐、防泄漏处理。
“结合问题整改,我们举一反三,对标7月1日新出台的危废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完善了规章制度,在暂存间里配置了摄像头、危废管理标识牌等。”张学英说。由于废液和废矿物油年产生量很少,企业对存放点设置重视不够。通过这次督查,帮助企业发现并排除了安全隐患,有助于全面提升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
宁夏欣奥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也是督查组要求整改的企业之一。正在巡查甲醛储罐回收废气的设施运行情况的企业生产负责人白小军说:“这个VOC处理装置是督查组排查时要求加装的,自7月20日试运行以来,我们发现废气回收利用率显著提高,主要是处理后产生的蒸汽量明显提高。”白小军告诉记者,督查组对企业的规章制度、岗位人员配备,每一处设施设备的生产运行情况都进行了细心排查。“针对督查组排查出的问题,我们一一认真整改,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运行。”
记者在全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督查整改台账上看到,督查组对发现的问题、问题类型、问题来源及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进展情况、责任主体均一一记录在册。“对照整改台账,我们将紧盯企业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短板弱项,持续跟踪督办所涉及的地市及企业,跟进督促指导,加快整改进度,进一步压实各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举一反三、健全机制、补足短板,牢牢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确保今年年底前所有问题清仓见底。”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督查处负责人说。(记者 李锦 实习生 刘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