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纪委法治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纪律教育

重庆:“室组地”联动督促除险清患

  • 时间:2023-08-13
  • 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连日来,重庆市纪委监委驻市经济信息委纪检监察组联合职能部门深入部分液化石油气装配站,依据问题清单实地查看整改成效。“燃气问题事关人民生命安全,容不得丝毫松懈,必须高度重视。”该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说。

  今年2月以来,重庆市纪委监委站在统筹安全和发展的高度,指导驻市经济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等纪检监察组立足职能定位,加强跟进监督,督促主责部门开展液化气掺混二甲醚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既严查违法将液化气与二甲醚掺混销售的行为,也聚焦液化气产、供、储、运、销各环节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推动完善制度机制,以强有力的监督促进行业规范发展,消除安全隐患。

  此次专项整治,与该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一个案件密切相关。今年年初,该市纪委监委指导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查办该县城市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文某某等人违纪违法案件,查明文某某等人在液化气经营审批、监管等方面,收受当地液化气储配站经营者巨额贿赂。

  该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发现,该案关涉储备站为牟取暴利,违法将液化气与二甲醚掺混,以液化气的名义和价格对外销售。“二甲醚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可压缩液化后作为燃料使用,但价格远低于液化气,导致一些不法分子将二者掺混后,利用差价谋取利益。”该市纪委监委案件指导室负责同志介绍,“液化气与二甲醚掺混后,易腐蚀液化气钢瓶阀门胶圈,导致液化气泄漏,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重庆市纪委监委统筹各区县纪委监委加大对涉液化气监管问题线索的排查,已留置相关人员7人,深挖彻查该领域腐败问题;同时,将液化气掺混可能导致的安全隐患问题,向市委作专题报告,并向市经济信息委等主管部门、彭水县委县政府以及公安机关通报相关情况。

  重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1+5+41”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即1个市政府工作专班统领、5个市级部门工作专班牵头、41个区县专班具体执行的工作格局,上下两级联动开展专项整治。

  在专项整治中,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织41组164人的专业抽样团队,对全市液化气储配站抽样55批次、经营点抽样59批次并进行集中采样。市纪委监委结合正在深入开展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指导驻市经济信息委等纪检监察组开展专项监督,与主责部门建立沟通机制,通过约谈、参与专班工作例会、开展明察暗访等形式压实责任。督促主责部门加大检测力度,对销售掺混液化气的市场主体进行严肃查处。督促各部门、各区县对液化气“生产—运输—储存—充装—销售—使用”全链条中存在的违规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系统排查安全隐患。

  目前,集中排查的安全隐患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市经济信息部门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8件,处罚57.2万余元;市场监管部门下达行政处罚书40件,移送公安机关4件;交通运输部门查处涉液化气、二甲醚运输违法案件26件;公安部门侦破生产销售伪劣液化气刑事案件5起,打掉犯罪团伙4个。

  “不只是照单监督,更要追根溯源,推动从制度机制上防范安全隐患。”在重庆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的指导下,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主责部门针对暴露的问题,深入分析行业监管中存在的漏洞和短板弱项,针对性制定监管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89-16301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