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案件中被审查人中主体身份材料不全面,缺少任职文件、职责分工文件,适用条款不准确……”近日,神农架林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的“新兵”刘成在林区纪委监委召开的案件质量情况通报暨研讨会上,准确指出案件办理中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但就在去年,他还是一个对审理工作不甚熟悉的“门外汉”。
这一转变,源于林区纪委监委打出的一系列审理“组合拳”。
今年以来,针对林区办案人员力量薄弱、经验不足,案情趋于复杂等情况,林区纪委监委建立“室组地”协作机制,实行“一案一评查一反馈”,充分发挥协作单元“承上启下”的工作特点,探索形成“基层纪委自查+室组协作成员初审+案件审理室全面审理+案件质量日常点评”的协同工作模式,对查办的案件进行层层审核把关,对审查出的问题进行当场反馈或通过“反馈清单”开具补充证据、规范程序、准确定性的“诊断书”。刘成作为审理室的“新兵”,全程参与并从中受益。
“我们审理室在全面阅卷后,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反馈,请予以补证……”在林区纪委监委召开的案件审理“面对面”沟通会议上,林区纪委监委审理室向下谷乡纪委反馈案件审理的意见。会上,针对案件在定性等方面的分歧,双方依据查明的事实各抒己见、热烈讨论,最终就案件审理的意见达成一致。
“按照‘室组地’协作机制,基层纪委针对查办的案件对照评查标准开展自查,后经所属协作单元进行审核再报案件审理室,案件审理室同步开展审理并纳入‘一案一评查’,上下联动,有效提升审理质效。” 林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李娜说,“该机制在确保案件‘有人审’‘多人审’的同时,也培育储备了审理人才,保障审理队伍建设持续有力。”
解决了“有人审”的问题,又如何做到“能够审”“审得好”呢?仔细了解“新兵”刘成的“成长经历”,便能一窥全貌。
刚开始接触审理卷宗时,他只能在有无错别字、签字不规范等方面查找问题,现在的他之所以能“独当一面”,明确指出案件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主要得益于林区纪委监委实施的“传帮带”机制。
“审理室的李娜老师目前正在对我进行‘老带新’帮扶,前期领导也安排我跟案培训,所以我对案件办理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现在到审理环节开展工作就有了底气,再加上每周开展的‘周二夜学’,这一套组合动作下来,确实对我能力提升帮助很大。”据刘成介绍,该机制以“新老”搭配审理案件、“前后”交流轮岗锻炼、“长常”结合集中学习的方式,对审理人才进行“蹲苗”锻炼,而案件审理室主任李娜便是每周开展“周二夜学”的讲师之一。
“关于出示书证环节,需要对照《湖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取证工作指引》,在书证上签字确认。”在最新一期“周二夜学”上,李娜正在围绕案件审查调查的突出问题向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像这样的业务培训在林区纪委监委机关已是常态。
通过“带—轮—学”三位一体的方式,像刘成这样的审理“新兵”业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各部室组干部业务能力参差不齐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今年以来,通过“周二夜学”分享等方式,开展相关各类业务培训15余次,全方面提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本领。
“我们坚持把牢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关口,发现程序手续不规范、证据收集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122个,向案件承办部门发送《问题反馈清单》20份。”林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打好审理“组合拳”,守好案件质量“生命线”,不断推动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