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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精准监督推动特困供养机构管理规范化

  • 时间:2023-08-20
  •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这份服务协议未按规定正确填写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相关内容,甲乙方签章一栏也仅盖章未签字。”日前,金华市金东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会同区民政局在对曹宅镇敬老院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院存档的部分人员救助供养服务协议存在内容缺失问题,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

  在此次专项监督检查中,督查组发现走访的5家敬老院均存在救助供养协议签订不够规范的问题。对此,督查组要求相关单位举一反三,对该区9家特困供养机构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协议进行全面审查,同时加强特困供养档案管理,确保特困供养档案管理信息完整规范。

  据悉,该区现有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210人,分别供养在9家“公建民营”的乡镇敬老院。此前,金东区委第二轮巡察对区民政局开展巡察时发现部分乡镇敬老院存在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管理人员年龄偏大,敬老院改造提升不足等问题。为回应民生关切,金东区纪委监委把“特困供养机构管理”列为2023年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9个项目之一,重点聚焦是否存在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特困供养机构保障不力、特困供养机构人员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特困供养管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切实保障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合法权益。

  “我们紧盯政策落实、供养标准、资金使用、机构管理、工作作风等5项重点监督内容,分别制定监督清单,通过个别谈话、实地检查、翻阅台账等方式,深入查找纠治问题,有力推动监督工作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该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

  专项治理启动以来,该区纪委监委通过“室组地”联动方式,会同区民政局开展“清单式”监督,重点核查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落实、资金使用以及机构管理、服务运行等情况;同时督促乡镇(街道)进一步强化履行属地主体责任,加强对特困供养机构的日常管理,明确供养机构经费使用标准和管理要求,并强化食品、消防安全管理;指导职能部门健全完善特困供养资金监督管理体系,掌握当地特困供养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截至目前,共组织督导检查15次,发现问题17个。

  此外,为确保专项治理做得实、查得深、效果好,该区纪委监委紧盯关键环节,动态跟踪治理进度,一方面梳理分析问题清单,通过现场督促整改、问题交办、精准问责等形式压紧压实各方主体整改责任;另一方面则采取不定时、不定期抽查回访等形式,对前期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切实保障形成整改闭环。截至目前,已推动相关部门下发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书9份,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17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既要推动问题“当下改”,更要推动制度“长久立”。在金东区纪委监委的监督指导下,该区民政局、财政局从健全完善机制出发,进一步明确特困供养资金管理使用细则,统一特困人员伙食费、通讯费、医疗康复费等7项基本生活标准,提升资金管理使用质效。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阶段性和长期性工作,结合日常监督、巡察、审计等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调整完善监督清单内容,进一步增强监督精准度、实效性,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金东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金华市金东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jiandujiancha/202308/t20230803_203808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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