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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提升执纪执法综合效果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 时间:2023-08-27
  • 文章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通讯员荣容)“回访教育让我有了新的认识。我一定会放下思想包袱,重新出发。”近日,因违反组织纪律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王某对湖北省荆州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开展回访教育的同志说。

  荆州市纪委监委把坚持严的基调和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结合起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深入调研、查摆问题,制定出台相关指导意见等制度规定,把严肃规范精准贯穿于线索处置、监督检查、案件审理等执纪执法全过程,调动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在准确把握适用情形的前提下,该市纪委监委严格规范证据审核、会商研讨、集体研究等工作程序,区分是因公还是谋私,一贯表现良好、初次偶犯还是屡犯不改,主动交代、挽回损失还是拒不认错、对抗组织等,做到规范容错、坚决纠错、有效防错,提升执纪执法综合效果。截至目前,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已为16名党员干部实施容错纠错,坚决防止问责加码、泛化滥用问题。

  该市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把监督提醒贯穿到干部履职的关键节点。对于犯错误的党员干部,该市纪委监委从把握政策策略、明确意见回复、保障党员权利等方面一体发力,引导其知错改错。对于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该市纪委监委通过访本人、访同事、访领导、访服务对象等重点了解受处分党员干部在处分影响期内的现实表现、群众口碑等情况,做实做细回访工作,引导其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荆州市纪委监委在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精准回访、暖心回访的同时,还注重与组织人事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将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情况作为干部考察使用的重要参考,提醒相关党组织及时将影响期满后的受处分党员干部纳入正常干部选拔任用范围。对真心悔错改错、表现优秀、受到单位肯定的,按照有关程序向组织部门及时反馈、积极推荐。今年以来,该市共回访教育1150人次,75名知错改错、表现优秀的受处分党员干部影响期满后依照规定被提拔任用,占提拔任用干部总数的14.8%。


原文链接:http://www.hbjwjc.gov.cn/lzyw/1445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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