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是如何实施动态管理、实时监测的?”“有没有建立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近日,阜阳市颍东区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深入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
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要跟进到哪里。今年以来,颍东区纪委监委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纳入政治监督重点内容,聚焦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围绕市纪委监委印发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监督工作清单》,通过采取“党风政风监督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联动监督模式,持续加强对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等情况的监督,进一步督促各级党委政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同时,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纪(工)委结合当地实际,创新监督方式,不断提高监督治理效能。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重点聚焦乡村振兴、财政、审计、农业、林业等部门以及乡镇在民生保障、产业发展、社会治理、环境保护等领域问题,紧盯各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直接责任、“关键少数”第一责任人责任、基层“微权力”运行、第一书记及乡村振兴工作队作风等,通过下沉监督、日常监督,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
下一步,该区纪委监委将持续严肃查处相关问题,强化对涉及‘三资’问题的预警提醒,严防截留、挪用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并积极发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街道)纪(工)委的作用,深化嵌入式监督,对擅自处置村集体资产资源等典型案件公开通报,形成执纪监督的强有力震慑。同时,针对违纪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职能部门制订整改方案,完善相关机制,不断提高监管水平。
“我们将进一步围绕乡村振兴总体部署和工作进度,因时因势调整监督重点、创新方式方法,持续增强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坚决亮剑‘微腐败’、清除‘拦路虎’,为确保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纪法保障。”颍东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阜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