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人员退休后受到降低退休待遇处理,但处理决定机关未明确执行退休待遇具体标准,造成我们社保部门不能及时核定其养老保险待遇。”滁州市社保中心负责同志在纪律处分执行工作领导小组业务协商会上提出工作中面临的有关问题。
近日,为进一步提高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发挥滁州市纪律处分执行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商机制作用,滁州市纪委监委牵头召集组织、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召开纪律处分执行工作领导小组业务协商会,共同协商解决处分决定执行中发现的疑难问题和各成员单位面临的处分执行问题。
明确清单,有的放失。为使业务协商会取得最大实效,滁州市纪委监委结合前期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梳理汇总分析筛选出部分疑难复杂且须相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的问题,制成问题清单,于会前将问题清单印发给各参会成员单位予以研究,确保交流有的放矢、取得实效。
集思广益,优化措施。各参会单位将在工作中发现的影响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开展的问题集中提交会议协商,发挥建言献策、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的作用。各参会单位结合自身职责提出多条有针对性、操作性、成效性的意见建议,如压实单位主体责任、倡导信息有效共享、加强与上级机关汇报请示等。通过优化措施、健全完善相关机制,努力拓展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新局面。
各司其职,合力推进。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涉及单位多、政策性强、执行周期长,做好该项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组织、人社、编办等部门的共同责任。各参会单位明确表示要主动履职尽责,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在做好本职工作前提下,多人来人往、少文来文往,以强化沟通协调形成处分决定执行合力。
“市纪律处分执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定期开展联席会商,完善信息沟通,切实促进我市纪律处分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市纪律处分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滁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