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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人·手记】藏在疗休养里的"猫腻"

  • 时间:2023-09-03
  •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杭州市临平区监委派出临平街道监察办公室专职监察员陈龙

  “没想到因为贪小便宜的心理,让自己退休后还吃了处分,都怪自己平时疏于学习,对‘小节’缺乏清醒的认识,才会犯下这样的错误……”谈话室内,老颜深深地叹了口气,在违纪事实材料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看着他懊悔不已的表情,我的思绪回到了一个月前。

  那是一个工作日的中午,我和同事正在食堂吃午餐,隔壁桌坐着几个街道综合管理大队的编外人员,正在聊上半年工会疗休养的趣事。突然,一段对话引起了我的注意。“这次去庐山人可太多了,费用标准都涨了呢!”“可不是,我还自费了500元,我看老颜也去了,不知道他付了多少?”

  “老颜?他不是退休了么,而且他是事业编制人员,不应该参加编外疗休养呀!”我的心里咯噔了一下,扭过头去跟隔壁桌打了个招呼,装作若无其事地问道:“你们这次疗休养,老颜也去了么?”

  “是呀,他是综合管理大队的领导,每年都是他带队的。”对方回复道。

  “根据相关规定,参加疗休养必须经过单位批准,并且同一人只能选择一个工会参加疗休养,不得重复参加。”我将此事向纪工委书记胡珏作了报告。

  “这其中可能存在违纪问题,要查清楚。”根据胡书记的要求,我调取了近几年街道综合管理大队的疗休养清单,但是上面并没有老颜的名字。“看来他也知道,自己不应该额外参加编外的疗休养……”这样想着,我又找到了承接街道综合管理大队工会疗休养业务的陈经理,谈话中,陈经理提供的信息更加佐证了这一想法。

  “2020年到现在,颜领导跟团参加疗休养大概有6次吧,因为他是综合管理大队工会负责人,为了和他搞好关系,方便日后合作,我就邀请他一起参加综合管理大队的疗休养活动。”

  “他这几年参加的疗休养的费用是怎么开支的?”我追问道。

  “费用都是我们旅行社处理掉了。”陈经理回答。

  事实基本了解清楚后,我们找来了老颜。

  “我作为综合管理大队工会主席,带队参加疗休养是符合要求的,我去了不会出乱子。再说这么多年了,每次组织疗休养都是我忙前忙后,跟着去一下有啥大不了的嘛。”老颜一脸委屈且无所谓的表情。

  “既然是符合要求的,为什么疗休养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账目上都没有你的名字?”

  面对工作人员的追问,老颜心虚地承认,当时接受旅行社的安排时确实存在占小便宜的思想,认为帮旅行社接了这么多生意,自己得到一点回报也是合情合理的。除此之外,老颜还主动交代了自己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和礼品的事实。

  从一开始的想不通,到慢慢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再到最后承认自己的错误,老颜接受调查的过程,也是他思想逐渐转变的过程。最终,因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老颜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合上案卷,老颜往常那张亲切和蔼的笑脸,接受问话时湿润的眼眶,在我脑海中盘桓萦绕,让我感触颇多。我们身边“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旅游安排”的事情时有发生,个别党员干部认为不过是一顿饭、一包烟的事,没什么大不了,不必大惊小怪。然而,党员干部“破法”无不始于“破纪”,红线一旦跨越,就有可能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案发后,我们在街道层面召开了违纪问题通报会,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街道党员干部从案例中汲取教训、防微杜渐。同时,在街道纪工委的督促推动下,街道党工委出台了《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严格执行机关和社区干部外出活动和请休假审批程序;街道总工会明确综合管理大队工会主席的人选应由编外人员担任,避免在编人员交叉任职,从根源上杜绝类似违规案例出现。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zhuantizhuanlan/jingtoushouji/shouji/202307/t20230726_203036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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