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时任缙云县溶江乡岭脚吴村党支部书记吴枝根,将本村村民江某的部分茶叶承包款占为己有,至2022年一直未入村集体账户。2023年6月,吴枝根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所得予以退还。
2008年,江某承包了岭脚吴村的茶叶山,共计17000元。因江某家庭困难,只支付了12000元茶叶承包款。2010年,江某将拖欠的5000元钱交给吴枝根。吴根枝收下钱并开了一张收条。
2011年,正值缙云县行政村合并,所有自然村的集体账户资金归为合并后的行政村账户统一管理使用。吴枝根打起这笔资金的小算盘,未将该笔资金纳入新账户。
吴枝根将5000元茶叶承包款用于私人日常开支,2010年至2022年的十多年时间里,一直未入集体账户。
2022年,根据知情人士举报,溶江乡纪委对吴枝根相关问题开展调查。2023年6月,吴枝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退还村集体账户。
违纪党员反省
当了十年村干部,竟然对村集体资金动起了“歪心思”,加上侥幸心理作祟,最终还是把钱占为己有。现在退休了还吃了一个处分,贪小便宜吃大亏啊,真是后悔莫及。我对不起老百姓,也辜负了组织的信任。
执纪者说
村干部是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而党支部书记更是指挥者,必须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切莫心怀侥幸乱伸手,不管钱多钱少,只要有了腐败行为,最终难逃纪法追究。
(缙云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