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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推进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

  • 时间:2023-09-03
  • 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山东省纪委监委近日首次召开全省案件质量工作会议,通报案件质量评查相关情况,对进一步抓实抓牢案件质量“一把手工程”、保障和提升案件整体质量作出部署安排。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要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山东省纪委监委将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开展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建立日常评查、全面评查、专项评查三位一体的案件质量评查格局,以评促改提升案件质量规范化水平。

  山东省纪委监委坚持报批、备案案件与自办案件同一标准审理,逐案评分、及时反馈,半年汇总分析一次日常评查情况,定期重点抽查各市纪委监委自办案件。同时,对各市县纪委监委每两年开展一次案件质量全面评查,对派驻派出和省属高校国企纪检监察机构每年开展一次,分自查自纠、集中评查、整改落实三个步骤,全方位查找问题、全链条压实整改责任。

  今年3月,山东省纪委监委第二次实现对各市纪委监委和派驻派出机构评查全覆盖,完成3年内2次评查全覆盖。今年的评查从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内抽调审理业务骨干近70人,组成16个评查组封闭集中办公,开展分组阅卷、逐项打分、逐案复核、制定问题清单等工作,评出ABCD四等案件。

  “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在评查工作准备阶段,梳理日常评查和审理自办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对评分细则进行修订完善,设定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等5个方面、19个大项、96个小项具体指标,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山东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同志介绍,评查过程中,不定期召集各组碰头,对阅卷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集中汇总、探讨交流,研究指导性意见,便于各组公平公正打分。

  本次评查,先由各市纪委监委对2020年10月至2023年2月办结的案件开展全面自查,再由省纪委监委从中抽取部分案件。这些案件既涵盖市纪委监委自办案件,也包括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自办案件,共评查案件240起,每个市15起,案均分数较2020年提升3.2%。通过评查,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审调程序、事实证据、审理文书、条规适用、主体身份等方面。

  找准、点实问题,开出“方子”,压实整改责任,是决定案件质量评查效果的关键。山东省纪委监委制定问题清单时,坚持逐个案件分析,条目式列出每个案件具体因哪个环节、哪份文书、哪个证据、哪个程序等不规范或不到位影响了案件质量,每个问题都点具体、列事实,让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在整改时做到有的放矢、直奔问题。

  该省纪委监委将案件质量评查情况书面反馈至各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包含2023年市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情况通报、本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问题清单、2022年度报批备案案件质量评查情况通报等内容,既有共性问题反馈,又有本地案件具体问题清单,要求对照通报和反馈问题清单,彻底整改、预防再犯。

  收到书面反馈后,各市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复盘会、案件质量整改提升工作会、专题分析会等,对省纪委监委评查通报的问题逐一认领、对号入座、坚决整改。比如,潍坊市纪委监委对县市区纪委监委参评的10起案件全面复盘,逐案研究、找出症结、举一反三。复盘会前,该市纪委监委要求承办部门对照反馈问题清单进行“自我体检”,形成案件基本情况和反馈问题分析报告,切实盘清问题。

  “复盘会上,案件主审人依次登台,讲清楚本案存在的具体问题,回顾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硬招数、实措施,避免这类问题再次出现。”潍坊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要负责同志介绍,复盘会专门设置点评环节,由审理巡回指导组组长、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以及案件承办人逐一点评、当面“挑刺”、集体“阅卷”,共同把短板弱项找准找全找到位。

  山东省纪委监委围绕问责案件、违反政治纪律案件、处分决定宣布执行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项评查。比如,联合省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门就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法法衔接等方面的问题开展专项评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开展座谈交流,共同会商监检衔接问题。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89-1632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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