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的水费长期由工作人员自收自支,缺乏相应财务监管……”近日,新昌县纪委监委驻园区纪检监察组就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同时向相关单位及其主管单位反馈,并要求限期落实整改。
今年以来,新昌县纪委监委针对日常监督发现的部门下属单位主体责任逐级递减、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创新实施“全覆盖下沉式监督”机制,推动派驻探头向全县县级部门的下属单位延伸,通过全面覆盖、下沉一线进行零距离、全方位“把脉问诊”,督促监督单位全面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我们制定了详细的规划,摸排财务、管理相对独立的下属单位,从2023年开始,按照三年一个周期,每年监督进度不少于三分之一,开展全覆盖、立体化监督,化零为整让监督更有力量。”新昌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下沉式”监督真正督在“点”上,新昌将“三个聚焦”作为检视的核心,梳理明确三大类90条监督重点条目,建立“三单一说明”,实行人员“四必谈”,坚持监督“四必看”,注重从信访举报、网络舆情、巡察等工作中查找问题线索,综合运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交叉监督、提级巡察等方式,对下属单位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开展全面精准扫描。
坚持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新昌县纪委监委明确县委巡察办业务指导、县纪委监委干部室统筹协调、各派驻机构具体执行的监督机制,持续擦亮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并通过组组联动、巡驻联动、室组地联动等,贯通协调各类监督力量,确保问题找准、找实、找深。同时,与主管部门进一步健全沟通会商、信息共享、联合监督等机制,通过查阅资料、走访座谈、提请协查等形式,对下属单位进行精准点题、靶向施治,推动形成责权一致、同向发力、综合发力的监管格局。
下属单位往往直接面对群众,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对此,新昌各派驻机构聚焦下属单位资产管理、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等廉政风险易发多发领域,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截至目前,新昌已完成对34个下属单位的集中下沉监督。
为防止“一督了之”,新昌对发现问题实行对账销号管理,确保存在问题整改见行见效,形成“问题、督导、整改”闭环管理模式。同时,采取源头施治,祛除“病根”的方法,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督促主管部门进一步细化实化权力制约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推动行业性系统性整体提升。截至目前,已推动主管部门、下属单位完善工作制度95项。
“对下属单位开展下沉式监督是基层监督的一项有益探索,有利于发挥派驻监督作用,打通对下属单位党内监督‘最后一公里’,推动主管部门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新昌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对存在问题进行“回头看”延伸,不断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压力,推动形成管党治党上下同步、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
(新昌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