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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金堂县:“三个一”助力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 时间:2023-09-17
  • 文章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 作者:佚名

  “‘三注明一盖章’不规范是一个易错点,大家要统一标准,按照《细则》中明确的‘审查调查程序’这一栏规定的标准来扣分。”“《细则》中没有明确规定捺印不规范如何扣分,我建议可以统一一处扣0.5分。”近日,成都市金堂县纪委监委开展2023年第二期案件质量评查,案件集中审理组成员围绕评价标准进行讨论。

  

  集中审理组成员对照评价标准对个案进行量化打分(吴昊 摄)

  今年3月,中央纪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对《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进行了修订。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内容,推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金堂县纪委监委深化拓展纪委监委领导、审理室专人专责主导、“室组地”片区协作组机制依托、案件集中审理组全面参与的工作机制,发挥好“三个一”协同贯通作用,切实保障和提高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各镇(街道)纪(工)委及县属国有平台公司纪委查办案件质量,推动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做好‘三个一’是我们在案件评查中一以贯之,且行之有效的工作办法。”据金堂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要负责人介绍,“三个一”即一季度一培训,一季度一评查和一季度一通报。季度培训由审理室派出业务能力、表达能力及理解能力较强的骨干作为导师,为案件集中审理组成员开展专业培训。培训前,精准定制培训内容,通过测试了解各成员业务知识掌握水平及短板,根据测试结果及时调整培训内容。季度评查由案件集中审理组通过“一审、二核、三反馈”等步骤对本期案件质量进行量化评分和问题反馈。为保证评查结果轻重相宜、不偏不倚,案件集中审理组通过集体讨论,对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再统一、评分细则再细化。季度通报则注重测评结果运用,汇总评查中常错、易错、易遗漏等共性和个性问题,形成“负面清单”,帮助后来者对照自省,及时避错、纠错。同时,通报中点出先进单位及后进单位,以区分奖惩,激励引导办案人员增强责任意识、补齐能力短板,有效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通过“三个一”机制,一方面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能进一步了解各基层办案机构在审查调查程序手续、管理规范等方面存在的共性及个性问题,为帮助基层办案机构补齐短板弱项,不断完善制度规范提供依据,实现“以查促改、以改提能”的预设目标。另一方面,从派驻部门纪检监察组、镇(街)纪(工)委、县属国有平台公司纪委抽调参与集中审理的人员能在培训学习、案件评查等具体工作实践中迅速提升自身业务能力,进一步夯实基层办案机构审查调查审理能力,起到实战练兵的效果。

  “我们还通过‘跟案锻炼’、制定类案量纪指引等方式,有效破解基层办案人员流动性大、案件查办质效不高的问题,力争将基层查办案件纳入统一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轨道。”金堂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县将进一步压紧压实案件查办责任链条,推动形成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的良好工作格局,有效化解案件质量提升中存在的“堵点”“难点”“痛点”,不断提升案件查办质效,打造“铁案工程”。(作者:米明孚 王金建 姜艳)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jdzj/2023/8/30/49a43efb723446c1981dcafa82672e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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