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派驻机构要坚守政治定位,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完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工作机制,体现“派”的权威,发挥“驻”的优势,推动派驻监督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
政治属性是派驻监督的根本属性,要通过派驻监督更加有力地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压实驻在单位党组(党委)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确保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要重点监督驻在单位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目标任务,及时掌握领会党中央新部署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盼新诉求。要将政治要求融入日常监督、主责主业,善于透过业务看政治,及时发现问题、深入研究问题、精准反馈问题、督促解决问题,监督推动驻在单位党的领导得到全面加强、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认真、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派驻机构作为监督专责机构,监督是基本职责、第一职责,要在提高监督实效上下功夫。在监督对象上,要聚焦驻在单位党组(党委)及其管理单位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盯紧“关键少数”,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在监督方式上,要主动参与驻在单位党组(党委)会、“三重一大”会商会等各种会议,通过经常性交换意见、专题会商、提出建议等方式,发现问题、剖透原因、找准对策,提升监督实效。在监督机制上,要聚焦常态长效,做好谈心谈话、约谈提醒等日常工作,完善驻点监督、专题调研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精准发现问题能力。
驻在单位基本职能落实到具体部门的性质、功能各不相同,廉洁风险也各有不同,特别是随着形势发展、政策调整,风险隐患也会随之发生变化。这就需要派驻机构发挥“驻”的优势,与时俱进认真排查廉洁风险。要围绕制度机制建设查找漏洞短板,重点看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全领域覆盖全流程执行。要紧盯主体责任,重点看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是否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措施是否落地、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是否压紧压实。要紧盯制度执行,从人员思想、岗位职责、业务建设、财务审计等各个方面排查隐患、堵塞漏洞。
派驻机构要围绕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工作目标,敢于较真碰硬震慑发力、善于协调各方合力推进。要围绕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全力监督,紧盯选人用人、项目审批、工程建设以及重大资金安排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确保“后墙”坚固、震慑常在。要发挥系统优势,加强“室组地”统筹联动,注重在联合查办重点案件的实战中练兵,培养审查调查专门人才,提升队伍整体能力水平。要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治理,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将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促使党员干部做到因敬畏而“不敢腐”、因制度而“不能腐”、因觉悟而“不想腐”。(余彩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