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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谈心谈话解心结 激励担当唤初心

  • 时间:2023-09-24
  •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近日,建德市莲花镇纪委监察办干部对某村村干部邵某进行了回访教育。此前,邵某因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针对邵某的思想认识状况,莲花镇纪委监察办开展了回访,回访教育组带着邵某认真学习党纪处分条例,对照公开通报的典型案例,分析违纪违法情况,帮助他增强法纪意识,深入查找思想偏差。

  经过回访教育,邵某深刻反思后也摆正了心态,不仅做事前注意对照党纪法规,也常用自身经历警示身边人,认真做好村委会的各项工作。

  处分不是最终目的,问责不能“一处了之”,教育才是根本。近年来,建德市纪委监委秉承“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抓实回访教育,始终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开展谈心谈话,帮助受处分人员深入认识工作中的错误和偏差,督促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引导被处分人员放下包袱,轻装前行,切实履责。

  回访前,回访教育组细致分析受处分人员犯错的性质、情节、处分种类等,区分轻重缓急,确定回访对象及回访顺序,制定回访方案,对回访工作进行总体安排和统筹部署;与回访对象所在党组织、单位沟通联系,了解回访对象受处分以来的思想生活以及工作状态,对回访对象精准画像,因人因事精准分类施策,避免回访教育工作千篇一律、千人一面。回访时,回访教育组认真听取受处分人员对所受处分的意见和对其所犯错误的认识,了解受处分人员在改正错误、思想认识和工作方面的表现、整改情况等;同时,注重对回访对象的心理疏导与思想教育,及时帮助其消除顾虑、解开心结。

  此外,建德市纪委监委着眼于加强回访教育结果的应用,不戴“有色眼镜”,坚持用辩证、发展的眼光看人,肯定受处分人员的成长和进步,对处分期限届满、受处分期间表现突出、回访教育收效良好的,作为以后使用、提拔的重要参考依据,鼓励干部知错改错,激励担当。

  “对失职党员干部进行处分是全面从严治党、严格管理干部的重要措施,但也要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的跟踪回访,使其真心认错悔过、有所作为,既体现组织惩治腐败的力度,又体现治病救人的温度。接下来,我们将不断丰富回访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分类施策做好受处分人员跟踪回访,切实督促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确保回访工作能解其心结、激励其担当、唤其初心。”建德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建德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309/t20230919_207039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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