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够严格,现就有关事项提醒提示如下……”近日,陇南市文县纪委监委对县医保局、县人社局等13个部门单位分别发出关于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提醒提示函,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制度。
今年,文县纪委监委以规范“三重一大”制度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不断完善派驻机构监督机制,按照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清单(试行),推动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程序、责任追究更加精细化。同时,督促被监督单位建立健全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决策规则和程序,不断强化对同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不断深化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事前报告、事中参与、事后督查进行跟踪监督,针对发现的具体问题,及时通过约谈、下发建议书等方式反馈意见,并将落实情况作为考核班子、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
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决策过程中不主动接受监督或不按规定报备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督促整改;对在执行过程中弄虚作假、不按决策执行、规避监督或违反相关纪律规定,导致出现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共参与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128场次,监督“三重一大”事项150余项,提醒约谈12次,提出整改建议10条,全县各部门单位自觉接受、主动配合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供稿 汤丁苏 编辑 张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