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对某教育培训机构发布虚假宣传内容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管局对‘网红店’立案调查。”
“南安市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违法销售儿童化妆品案件。”
……
一系列“大动作”的背后,是福建省纪委监委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推动驻在部门扎实开展“点题整治”的生动实践。
今年4月,省纪委监委公布18项“点题整治”项目,其中,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牵头整治的脏乱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食品生产环节“两超一非”4个项目都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都是民生热点焦点问题,也是工作难点堵点问题。
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立足监督职责,突出见人见事见效,推动驻在部门“点题整治”工作持续走深走实,切实解决老百姓的“急难愁盼”问题。
为进一步压实责任,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会同驻在部门成立工作专班,指定专人负责跟进、建立工作台账,将“点题整治”工作纳入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重要内容。
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二纪检监察室、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室组联动”工作机制作用,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各地开展专项督查。同时,组织省监委特约监察员、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共同开展监督,形成监督工作合力。
省纪委监委组织特约监察员走访查看食品安全“两超一非”问题整治情况
“点题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多次深入福州市、厦门市、宁德市等地,实地走访调研药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网络餐饮外卖平台和校外培训机构等,通过座谈交流、个别访谈、现场查看等方式,详细了解市场监管部门“点题整治”工作进度、成效、困难,并收集相关意见建议,及时梳理反馈驻在部门,推动“点题整治”走深走实。
针对驻在部门牵头的“点题整治”项目多、任务重、难度大、群众关注度高等特点,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部门压实整治主体责任,明确完成时间和工作标准,逐条逐项盯进度,挂图作战、扎实推进。
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干部赴基层调研督导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问题整治
与此同时,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坚持“抓本级、带系统”,通过向各设区市纪委监委驻市场监管部门纪检监察组下发工作提示,要求切实加强监督,督促驻在部门全面落实“点题整治”工作要求,推动“点题整治”工作落实见效。
一系列有力举措之下,脏乱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食品生产环节“两超一非”等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治。
“外卖制作不规范、不卫生,只要登录e福州APP,通过‘网络餐饮e治理’服务,就可以对餐饮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真是方便又高效!”家住福州市仓山区的李阿姨打开e福州APP,填写信息、拍照、上传,转眼就完成了举报。
李阿姨所使用的举报应用是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探索建立“网络餐饮e治理”工作模式的成果。为进一步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福州市探索“智慧监管+社会共治”,实行有奖举报,不断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
截至2021年8月底,“e治理”累计通报并制止网络餐饮违法违规行为2890个(次),锁定违规“黑名单”网店1797家,收到行业内部举报奖励线索400余条。
福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干部在一家网络餐饮店检查“点题整治”措施落实情况
据了解,全省各地在加强整治脏乱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问题方面的探索实践也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2021年8月底,全省检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48492户(次),立案查处411起,处理投诉举报591件,责令平台关闭网店493家,切实保障了群众网络餐饮安全。
除整治脏乱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外,其他三项“点题整治”工作也顺利推进并取得良好成效。
针对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问题。省药监局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截至2021年8月底,全省检查儿童化妆品经营单位6866家(次);开展儿童化妆品备案检查710个,责令整改115个;已立案查处涉及儿童化妆品案件171起,切实守护儿童用妆安全。
针对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省市场监管局主动对接省教育厅,从严格登记审批、规范广告秩序、治理虚假宣传、加强收费投诉举报处置及规范合同行为5个方面入手,依法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行为。截至2021年8月底,全省立案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法案件202件,罚款金额66.5589万元。
针对食品生产环节“两超一非”问题。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放心芝麻油”“放心食醋”“放心酱油”等专项行动和肉制品、乳制品质量提升行动。截至2021年8月底,全省检查食品生产企业6486家(次),检查小作坊2641家(次),发现问题338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66份;立案查处案件57起,罚没金额58.85万元。
“点题整治”效果好不好,还得由群众来评价。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注重督促驻在部门坚持开门整治,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市场主体、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开辟“点题整治”项目专栏,积极宣传整治成效,认真做好“点题整治”群众留言处置工作,做到整治过程请群众参与、整治效果请群众评判,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供稿 | 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