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压紧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主管监管责任,严肃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近日,蚌埠市纪委监委下发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提示,确保专项整治有的放矢。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今年以来,蚌埠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坚持“高站位”系统谋、“小切口”精准查、“全方位”闭环治,深入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全市乡村振兴领域工作向好向上提供坚强纪法保障和作风保障。
乡村振兴涉及领域点多面广,如何找准监督重点、精准发现问题,是确保监督成效的关键。该市纪委监委制定《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举措》,明确6大类24项具体工作举措,并把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重中之重,纳入市县纪委监委政治监督清单,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
同时,该市纪委监委坚持集中整治乡村振兴重大资金、重点项目、重要环节中的突出问题。持续整治惠民惠农补贴和救助保障资金突出问题,督促市财政局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整治,紧盯骗取套取、截留挪用以及迟拨滞拨、结存闲置等问题,督促开展自查、复查工作,发现补贴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16个,涉及金额94.6747万元。深入整治乡村振兴工程建设项目领域突出问题,会同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组成联合督导组,开展衔接资金项目进展和资产管理专项督导,随机抽取18个乡镇的18个项目,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查看项目进展等方式,了解衔接资金项目建设、资金支付以及资产管理现状,共发现公示公告制定落实不到位等方面问题5个。
此外,建立“月调度、季总结、年报告”工作调度推进机制,围绕乡村振兴“20字”总要求、“五大振兴”任务、过渡期“四个不摘”、“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巩固等重点内容,做实日常监督。今年以来,开展监督检查836次,督促整改问题870个。
“我们整合基层办案力量,发挥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协同办案优势,严肃查处骗取套取、截留挪用惠农补贴资金,贪污侵占、违规处置集体‘三资’,以及利用项目建设搞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问题。今年以来,共查处涉及乡村振兴领域问题79起,处理10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6人。”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