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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用好监督“流动哨” 提高派驻监督质效

  • 时间:2023-10-22
  • 文章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达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共发现问题28个、同比增长33%,处置问题线索7件、同比增长17%,立案3件3人,均同比增长50%,以积极的作为推动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提质增效。”这是达州市纪委监委探索建立派驻监督新模式,交出的一份成绩单。

  

  达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专题研究案件审查调查工作。(何俊漫 摄)

  2023年以来,在达州市纪委监委统一领导下,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坚守“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根据法院系统业务专业性、职业特殊性等特点,探索构建“院组联动”“室组联动”“组组联动”等机制,擦亮“探头”当好“前哨”,形成上下一体贯通、分级协作联动、运转顺畅高效的监督网络格局,充分发挥监督综合效应,进一步推动派驻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院组联动”内外贯通,放大监督叠加效应

  “我们主动采取参与性、融入式、在线化等‘派驻监督+’的多元模式,将驻在单位的司法巡查、内部督察深度融入到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日常监督检查中,发挥联合监督的叠加效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介绍。

  为切实增强监督的协同性、有效性,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积极争取驻在单位的支持与配合,制定主动发现和移送干警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暂行办法,整合法院司法作风巡查、信访举报处置、案件质量评查等各项工作职能,通过联合专项检查、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定期会商等协作方式,加强与市法院机关纪委、督察室、政治部、立案、财务、审判管理等多个职能部门的沟通,构建起“1+N”的协同监督组织框架,着力融入到驻在单位内部监督,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形成“院组”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良好氛围。目前,在“院组联动”监督模式下累计发现并整改不良作风问题24个,组织处理2人,充分发挥出派驻监督“探照灯”与“显微镜”作用。

  “室组联动”分级协作,扩大监督执纪效果

  “今天我们组内对这起法院干警违纪违法案件提出处置意见后,还要及时与市纪委监委联系监督检查室沟通一下,听取一下他们的意见......”在专题研究案件审查调查工作的组务会上,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一再强调。

  为有效提升派驻监督质效,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聚焦政治监督、日常监督、案件审查调查等关键任务,与市纪委监委对口联系室保持密切联系,按程序向其做好请示汇报,在检举控告受理、问题线索处置、事实认定研判、处分决定意见等方面,及时获取对口监督检查室的指导意见,共同探讨做好纪法衔接、法法衔接工作。同时,抽调组内精兵强将参与到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组织的案件查办、专项整治等活动,通过联动监督、联合办案的“室组”联动模式,在提高组内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的同时,也让“纪检系统本一家”的反腐合力拧成一股绳,变单兵作战为兵团作战,着力实现“1+1>2”的监督执纪效果。

  “组组联动”上下一体,合力破解监督难题

  “法院本身是一个上下指导、内外联系、相互作用的系统,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必须树立系统观念,发挥'组组联动'优势,在加强协作配合中形成监督合力。”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在调研中表示。

  面对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新情况新问题,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探索建立市县两级派驻机构“组组联动”机制,联合驻基层法院纪检监察组共同参与监督检查,组织基层法院纪检监察组互相交叉检查,指导基层法院派驻机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共同探讨派驻监督疑点难点问题,合力破解法院派驻机构精准监督不够、人员力量薄弱的问题,逐步构建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的立体联动体系,形成市县两级派驻纪检监察组“共督共促、上下衔接、上下共享”的联动机制,有效提升监督执纪合力。

  “我们将持续健全派驻监督机制,规范监督内容和工作流程,更好地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站好监督‘流动哨’,以日常监督、审查调查新成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达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刘小东表示。(作者:米明孚 王荣 何俊漫)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jdzj/2023/10/20/f024e2e72a454bb780834dbcaec96ca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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