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传导巡察整改压力,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抚州市东乡区创新工作机制,推行出台《区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巡察监督工作暂行办法》,要求分管区领导牵头督促指导被巡察单位的巡察整改工作,形成自上而下、齐抓共管的巡察责任体系,全面提升巡察整改质效。
巡察进驻前,有关区领导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对分管单位、挂点乡镇(街道、场)进行客观评价、精准“画像”,开列巡察监督重点和方向。巡察过程中,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调研、组织谈心谈话等,使“带题巡察”贯穿巡察发现问题的全过程,做到“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巡察整改中,通过参加巡察反馈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将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梳理,列出问题清单,形成责任清单。同时,及时约谈分管单位、挂点乡镇(街道、场)主要负责人,督促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区委巡察机构还会同区纪委监委组织开展巡察整改督查,对被巡察党组织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实地察看,对问题再印证、再分析,对责任再提醒、再督促,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该办法推行以来,该区累计抄告问题清单94份,16名区领导参加了56个分管单位、挂点乡镇的巡察反馈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率达97.5%,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更加压实,整改成效更加凸显。(江西日报记者朱华通讯员李诚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