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至县纪委监委立足强化基层监督、促进基层治理,积极探索村级巡察监督新路径,做实村级巡察工作,提升村级巡察工作质效。
巡前精心准备,协调纪委监委、组织、信访、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提供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近年来接受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清单、信访举报台账、“三资”管理问题台账等材料,为巡察组准确呈现村(社区)班子运行、集体经济、廉政风险等情况。
对标对表“三个聚焦”问题清单,结合乡村振兴、惠农政策落实、生态环保、扫黑除恶、农村“三资”管理、干部工作作风、基层组织建设等,结合县情制定村级巡察监督重点手册,提炼出11个方面70项共性监督重点、15个方面60项个性监督重点。
通过张贴巡察公告、召开院坝会、发放宣传单和微信群、村广播齐上阵等贴合基层群众的方式,引导群众参与巡察、监督巡察。开展进村入户遍访、逢场赶集摆摊设点接访、重点对象适时暗访、外出务工人员电话抽访“四访”工作,对种养大户、低保五保、信访户、脱贫户等重点对象,村实职干部、驻村干部、包联领导等村干部,以及“两代表一委员”做到三必谈,广泛收集问题。
推行一般村乡村一体巡、重点村直接巡、同类村专项巡的巡察方式,截至目前已完成对128个村(社区)政治体检,发现问题线索47条。
巡后强化整改,建立“双反馈”“双报告”“双公开”“双问责”整改机制,出台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牵头解决村(社区)自身难以解决巡察反馈问题的工作机制,形成“乡镇(街道)党(工)委主体责任+乡镇(街道)纪(工)委日常监督责任+村(社区)党组织直接责任+县直部门配合责任”的共同整改责任链。
对巡察期间群众反映强烈、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53个问题,由乡镇(街道)党组织督促村级党组织立行立改。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将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整改责任履行情况、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县委巡察机构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