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今年我们用来发展种植产业的钱,是财政衔接补助资金……”近日,陇南市康县各个村委会的信息公开栏中,财政衔接补助资金使用及补助情况一目了然,看着公示栏里面的内容,村民们心里敞亮了。
这是康县纪委监委深入开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整治工作的成果。
今年以来,康县纪委监委按照“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的工作思路,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作为“一县一重点”监督整治内容,成立工作专班,联合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审计局组成专项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全面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全县21个乡镇和县直相关单位,紧盯2021年以来所有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监督。
督查发现,部分乡镇存在公示“一卡通”补助标准内容不全、群众对享受政策不清楚等问题,督查组现场反馈,督促立行立改。同时,针对有的单位对财政衔接资金部分仍未支出的问题,下发督办函,督促尽快完成工程财务结算审核,完成资金支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为提高监督精准性,县纪委监委组织学习关于中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相关政策性、规定性文件,准确把握资金使用要求,明确监督工作方向和重点,紧盯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落实,督促财政部门指导全县21个乡镇和27个县直部门,全面开展2021年以来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共发现共性问题10条、个性问题5条。
同时,县纪委监委联合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围绕项目审核监管、资金拨付开支、到人到户资金落实、资金绩效评价、反馈问题整改等内容强化监督检查,现场发现并指出问题26条。
“下一步,我们将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把好项目谋划、项目入库、项目审查关口,及时跟进监督,严肃追责问责,以有力监督保障衔接补助资金效益和项目成效。”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供稿 张涛涛编辑 达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