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毕节市七星关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刘庆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庆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结交“政治骗子”;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借用他人车辆并使用公款报销维修费用;毫无组织原则,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放贷获利和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任性用权,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生活作风腐化;毫无纪法敬畏之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庆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庆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