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不仅把我们的钱要了回来,还为我们基层干部正了名!”近日,济源示范区克井镇水运村“两委”干部常某握着该镇纪委书记闫明的手,激动地说道。
事情还要追溯到5个月前。今年下半年以来,水运村群众多次信访举报,反映某电力公司在该村建设有3处基础设施,但土地补偿款被村干部侵占。接到群众举报后,克井镇纪委立即对该问题线索进行了核查。
“经过调查,我们发现该村集体账户上确实未收到上述补偿款。”闫明介绍,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因建设的基础设施距该村较远,村民和村干部均未能及时发现,于是给该公司临时聘用人员葛某制造了可乘之机。“他利用工作便利,将补偿款套取用于偿还借款。因葛某已经去世,追回流失的资金存在一定困难。”
为有效回应群众关切,该镇纪委一方面积极咨询专业律师,另一方面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及上述公司相关负责人共同到现场查看,按程序将该问题线索及核查情况反馈至该公司,并要求其重新按标准支付补偿款。
最终,经过多次协调,该公司已于近期将4.5万余元的补偿款汇入水运村集体账户,克井镇纪委也及时为村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这也正是开头感谢场景的由来。
为担当者担当,为实干者护航。“只要我们的干部没有问题,我们都要理直气壮地为其撑腰正名!”该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该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积极探索实行容错免责机制,及时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澄清正名,全力营造敢闯善为的干事创业氛围。
“在办理信访线索前,我们精准分析问题存在的合理性、真实性以及可查性,对可能存在失实举报的线索提前预判。”该区纪工委监察工委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坚持提前研判线索,规范工作流程,精准开展澄清正名工作。
据了解,该纪检监察组在信访举报线索办结后及时召开组务会,严格对照失实检举控告应当予以澄清的四种情形,深入评估研判,对具备澄清情形的,及时为干部澄清正名,避免其在考核定等、评优评先、资格推荐等方面受到影响。同时,在澄清反馈中,该纪检监察组坚持“对事不对人”,只对检举控告失实的具体问题澄清,不对澄清对象作出全面评价,确保澄清正名工作审慎稳妥。
“下一步,我们要继续加大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力度,充分保护干部敢想敢干、敢闯敢试的积极性,做到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该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