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组里的资金统一放到村里,实行专户管理、打卡发放、定期公示,群众对集体资金的收支明白了,我们干部自己也清白了。”谈起村民组集体资金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青阳县丁桥镇永平村村垅组组长老丁高兴地说。
今年以来,池州市纪委监委坚持把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基层“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作为主题教育整改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一个个具体问题整改和一件件让群众有感的实事,全面提升专项整治实效。在青阳县丁桥镇探索开展的“组级资金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就是其中一个典型案例。
“2021年、2022年,青阳县连续2年组级资金达6000万元以上,与同期的乡村振兴资金几乎相当。”年初,市纪委监委在开展“整治基层‘微腐败’护航乡村振兴”专题调研中发现,虽然组级资金总量大,但长期缺乏关注,存在监督盲区。“新河镇某村主要负责人违规使用组级资金为银行揽储”“蓉城镇某村村民组长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村民组集体补偿款”……在市纪委监委指导下,青阳县纪委监委全面排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以及信访相关问题线索,深入分析近年来发生的多起涉及组级资金案件,找准问题症结。
“组级资金保管不安全、管理不规范、使用不透明问题,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主动作为,消除监管漏洞和廉洁风险。”青阳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王成介绍道,今年8月份以来,由县纪委监委牵头负责,选取该县丁桥镇试点开展“组级资金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摸排清算组级资金,建立统管账户、规范审批流程、明确信息公开公示,着力推动“组账村管”规范运行。
“我们镇辖10个村161个村民组,除33个村民组无收入外,剩下的128个村民组结余集体资金共计192.26万元,已全部进入各村专户。”丁桥镇纪委书记姚德宏说。为切实保障组级资金安全,镇纪委督促各村主动公开组级账目,积极运用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加大公开公示力度,同时还将村委会主任、纪检委员、出纳和乡镇纪委、财政部门负责人等5人设为资金账户余额变动提醒对象,实时发送资金变动信息,第一时间加强跟踪监管。
目前,青阳县纪委监委正在指导丁桥镇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梳理分析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形成“组账村管”经验做法,在全县推广运用。
“基层‘微腐败’点多面广,选好‘小切口’,从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具体事、具体问题入手,有助于不断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市纪委监委负责同志表示,将持续推动基层“微腐败”专题调研成果转化,围绕农村集体“三资”运营管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村级工程项目招投标等重点内容,探索“室组地”联动模式,找准着力点,开展专项整治、靶向治疗,切实维护好群众切实利益,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池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