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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颍东:精准“把脉”开良方 让纪检监察建议“掷地有声”

  • 时间:2023-11-16
  • 文章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 作者:佚名

  “我们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你单位驾驶员存在公车私用现象,暴露出你们公务车辆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现向你单位提出整改建议,希望你单位围绕公务车辆出现的管理不规范问题认真研究,进一步完善公车运行管理监督相关制度机制……”这是阜阳市颍东区纪委监委利用纪检监察建议书,强化日常监督、推进问题整改落实的一个缩影。

  “监察建议客观地指出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我们一定抓好整改落实,同时举一反三查找问题,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制度机制。”该单位主要负责人收到监察建议书后明确表态。

  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把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作为“再监督”的有效手段,针对日常监督、审查调查等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普遍性问题精准“把脉”开良方,深入剖析原因和特点,督促相关单位查找制度漏洞和短板弱项,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健全机制。截至目前,共向9个单位或党组织发出纪检监察建议12份,推动建立机制34项。

  “为切实避免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报来即结’‘不报不问’等现象的发生,我们创新出台《颍东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建议闭环管理工作办法》,就纪检监察建议书的适用情形、工作原则等作出全面规定,实现了纪检监察建议书制发、督办、落实等环节的有效衔接。”该区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介绍。

  纪检监察建议书问题找得准不准、深不深、全不全,直接影响提出的建议对不对、实不实、好不好。在具体实践中,该区纪委监委坚持找准“病灶”,对拟发出的每一份纪检监察建议,严格履行“三步走”的工作程序,即:找准问题症结、提出务实措施、精炼文字内容,确保有的放矢提出可量化、可检验、操作性强的高质量纪检监察建议。

  “纪检监察建议虽名为‘建议’,却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力武器。”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完善被建议单位(党组织)纪检监察建议落实回复材料审核机制,对落实回复报告和佐证材料实行三部门审核制,对搞书面整改、虚假整改等5种落实纪检监察建议书不到位的情形,严肃追责问责。(阜阳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dfzf/p/1150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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