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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隆昌市:“昂贵”的垃圾清运费

  • 时间:2023-11-16
  • 文章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 作者:佚名

  “想到小区管理人员经常加班,工资也比较低,加上我负责这个小区时也没有工资,就想考虑点补助,没想到铸成了大错……”面对内江隆昌市委第一巡察组干部的回访调查,该市金鹅街道某社区干部梁某某懊悔不已。

  此前,该市委第一巡察组在对金鹅街道某社区进行常规巡察时,一张张保障房垃圾清运费票据引起了巡察组人员的注意。

  “奇怪,一个保障房小区居然每月都有5千到7千元的垃圾清运费,并且连续三年都是这样。”

  

  隆昌市委巡察组干部到保障房小区开展回访调查。(文华 摄)

  “你们看,这个保障房小区几乎都是几十平米的小户型,三年来垃圾清运费居然高达40多万,不符合常理!”凭着多年的巡察经验,巡察组人员敏锐地察觉到其中的“猫腻”。

  “你们这些单据金额为什么这么大?”巡察组人员向社区主任梁某某询问道。

  “我们都是参照标准收取住户费用,之后按照规定缴纳垃圾清运费,没有任何问题。”梁某某镇定自若地回答。

  为弄清事实,该巡察组来到保障房小区进行走访暗查。

  “我们的垃圾清运费从来就没有交过啊……”该小区住户王婆婆感到很惊讶。

  “小区管理人员只让我们交过装修保证金,没听说交什么垃圾清运费……”住户张大爷表示不知情。

  巡察组抽查走访二十多户群众了解到,保障房小区由社区派人直接管理,为防止住户擅自损害户型结构、改变外观等情况发生,收取了每家住户400元的装修保证金,并未收取过住户的垃圾清运费。

  梁某某自知瞒不住,道出了实情。原来,梁某某从保障房小区800多户居民上交的装修保证金里面,通过虚列垃圾清运费的方式将钱套出来作为加班补贴,每人每月发放500元至1000元不等,三年来共计发放9万余元。随即,巡察组将此问题线索移交给该市纪委监委,最终梁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针对巡察发现的虚列“垃圾清运费”及公共租赁住房领域其他突出问题,隆昌市纪委监委及时开展“清风护航”“廉情夜访”“书记坝坝会”等活动,聚焦民心所向,倾听群众意见建议,收集筛选群众急盼解决事项,以“小切口”精准解决群众身边“大问题”。

  与此同时,隆昌市纪委监委举一反三,围绕政策落实、实物分配、动态核查、维修服务等关键环节,以点带面在全市开展公共租赁住房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挥“派驻+巡察”和“室组地”联动监督优势,围绕审核不严不细、违规转租分配、工作敷衍塞责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开展监督检查15次,发现并反馈问题22个,党纪政务处分9人,约谈提醒12人,督促清退转租转借房28套。(作者:米明孚 吴艳 艾浩)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jdzj/2023/11/15/75ab79dbe3d440d5a54080c52c6145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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