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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桂区:用好用活“第一种形态” 提升监督质效

  • 时间:2023-11-16
  • 文章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 作者:佚名

  “这次谈话不仅让我们发现了工作中存在的制度漏洞,还为我们指明了改进的方向和重点,今后我们一定会采取措施强化国有企业的管理……”近日,桂林市临桂区纪委监委派驻工信和商贸局纪检监察组对临桂区兴临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该负责人当场表态。

  
此前,该区纪委监委派驻工信和商贸局纪检监察组围绕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招标投标过程、标后履约等关键环节开展全过程监督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无招标代理工作方案、私自确定竞标公司等问题5个,随即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负责人开展谈话提醒,并督促临桂区兴临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制定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围绕招标采购、资金使用及中介服务等方面,规范国有企业干部行为,切实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

  
“第一种形态”既是基础又是关键。近年来,临桂区纪委监委坚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将运用“第一种形态”的要求贯穿于日常监督、派驻监督、专项监督、巡察监督等各项工作中。建立“发现问题—谈话提醒—督促整改—建章立制”的闭环管理机制,对监督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以及已发生的重点问题,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措施,常态化提醒督促干部自警自律、担当作为,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函询、批评教育等267人次,占“四种形态”的68.8%。

  
“镇纪委的批评教育让我及时认识到了错误,我诚恳地接受并加以整改,今后我一定会以更加求真务实的作风开展好各项工作。”此前,该区中庸镇纪委针对该镇年轻干部付某某作风散漫、工作消极、不守纪律的问题,“量身定制”了批评教育方案,以“教育+鼓励”的方式帮助其认清问题、纠正错误,并提出整改建议,避免小错误变成大错误。经过批评教育,付某某重拾干劲,积极投入到工作中,他的干事创业热情也获得了领导和同事的肯定。

  
“第一种形态”重在“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该区纪委监委坚持“因人施策”,从不同对象的岗位性质、性格特征等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制定策略,既找准、谈清问题,也由表及里、辨症析因,及时把潜在性问题和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小病”变“重疾”。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通过室组地联动,对谈话函询对象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搞形式、走过场的,坚决严肃追责问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推动“第一种形态”落实见效。截至目前,共开展“回头看”2轮次,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20余个。(桂林市临桂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31113/gxjjw6551f8d6-1860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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