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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暖心回访助力重新出发

  • 时间:2023-11-26
  •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感谢组织及时纠正我的违纪违法行为,让我没有酿成大错。在我违纪后又进行回访,今后我一定好好干,不辜负组织对我的关心关爱。”近日,缙云县纪委监委对溶江乡潘某某开展暖心回访,潘某某感慨颇深。

  今年以来,缙云县纪委监委注重提前谋划,分层分类、因人施策开展暖心回访,同时加强完善成果运用,打好回访教育组合拳,帮助“有错”干部变“有为”干部。

  围绕受处分对象个人基本情况、违纪违法性质情节、处分类型等情况,该县纪委监委对2021年以来受到纪检监察机关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的党员干部按照5类情况进行梳理,精心挑选了18名受处分处理干部,制定个性化回访方案,因人施策开展回访教育工作。

  在回访过程中,该县纪委监委通过与被处分对象开展谈心谈话、在所在单位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以“两听一问”形式对受处分人员状况进行全面了解。

  “两听一问”,即与受处分人员面对面,听回访对象受处分后的观念转变、工作开展、生活等状况;与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面对面,听其对受处分人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状况及对受处分人员思想、工作、学习等状况的评判;询问了解受处分党员干部个人在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对提出的合理要求,并协调督促所在单位尽力解决。

  “通过多形式的关心帮扶活动,回访教育工作成为真正‘暖心’的工作,帮助受处分干部在工作上重拾信心,思想上找回初心。”该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表示。

  为推进回访教育工作常态化,该县构建所在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组织人事等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联动工作机制,要求被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强化日常监督管理,通过开展经常性谈话提醒、指定联系人员、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等形式,做好受处分人员思想转化和教育帮助工作。如该县东渡镇针对被处分对象麻某的日常教育管理,指定其所在党支部支部委员作为其关心关爱责任人,不定期对麻某做心理疏导,开展“点对点”帮扶,实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同时,缙云县深化回访教育成果运用,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结果根据其日常工作表现、工作实绩以及单位评价等方面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对观念转变好、综合能力高、工作实绩突出者,及时向被处分对象所在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在处分影响期满后不影响使用的建议。

  “处分只是手段,挽救才是最终目的,我们将继续做深做实回访教育工作,扶起‘跌倒’干部,激励担当作为。”该县纪委县监委负责人表示。

  (缙云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311/t20231121_211301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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