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你单位存在对市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监管不到位问题,为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动责任落实,现向你单位提出以下监察建议……”近日,针对相关职能单位在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中暴露出的廉政风险,宁国市纪委监委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该单位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建章立制,堵塞监管漏洞。
工程项目招投标涉及面广、资金量大,一直以来都是公共资源交易廉政风险高发区。近年来,该市纪委监委将整治工程招投标领域乱象列入年度政治监督重点内容,聚焦招投标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强化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局等单位的沟通联动,推动形成合力,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整治围标串标、权力寻租、权力变现等问题,惩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及其背后的违纪违法行为,督促健全“履约管理、执法检查、行业监管”三位一体的监督管理机制,以强有力的监督实效助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近日,我们通过统筹‘室组地’监督力量,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工程建设项目现场,对中标机构履职情况和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监管、主动监管、从严监管,进一步筑牢公共资源交易廉政风险‘防火墙’。”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李超介绍说。今年以来,该市共对76个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实地督查,督促整改问题13个。
此外,为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市纪委监委结合实际,依据相关法律和党内法规规定,制定出台《关于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十不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严禁行使公权力的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招标、政府采购、国企采购、产权交易、土地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市纪委监委进一步加强与市数据资源局的沟通联系,不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严肃查处有关问题。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宣城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