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害人害己,我身为党员干部,不仅没有带头遵规守纪,反而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真是追悔莫及!”收到处分决定后,容县县直某单位党员干部钟某某在检讨书中深刻反思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
党纪严于国法,钟某某因酒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表明了容县纪委监委对此类问题‘零容忍’,重拳出击、严肃查处的鲜明态度。”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将酒驾醉驾等行为纳入作风建设重要内容,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专项整治,通过明察暗访、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方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的态度向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亮剑。
为延伸监督触角,形成系统整治酒驾醉驾的合力,该县纪委监委与公安、交警等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执纪执法检查,根据公安、交警上路检查日程安排,派出监督检查组到各交通执法执勤点对交通违法行为人的身份进行仔细核实,同时对交警部门执法记录仪的佩戴、酒精测试仪使用、执法规范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督,重点查纠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酒驾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酒驾醉驾排查10余次。
酒驾醉驾绝非小事,牵涉的也许是党员干部的纪律作风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党风室负责人表示,县纪委监委在对酒驾醉驾行为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的基础上,还注重深挖彻查其背后可能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宴请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对酒驾醉驾不查处、不立案、不处罚、降格处罚或者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严肃追究相关执法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酒后驾驶公车、同一单位多次或多人酒驾、醉驾以及领导班子成员酒驾、醉驾的,将严肃追究单位党组织及主要领导的责任。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对酒驾醉驾问题立案查处2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
从近年来查处的酒驾醉驾典型案例来看,往往少不了两种心理,一种是侥幸心理,认为‘抓不到我',一种是特权心理,‘不会抓我'。殊不知,党纪严于国法,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必然会受到严肃的处理……”近日,该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以身边人身边事对驻在单位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打好安全文明驾驶预防针”。
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筑牢拒绝酒驾醉驾的思想防线。该县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积极推进驻在部门监督教育常态化,利用典型案例开展酒驾醉驾问题专项警示教育大会,进一步重申党员干部饮酒六个严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谨记酒驾醉驾纪律高压线”。对党员干部出现的酒驾醉驾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及时提醒,敲响警钟。目前,各派驻机构就酒驾醉驾问题开展谈话提醒200余人次。(容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