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把落实落细“审理三项制度”提升案件质量专项行动作为提升斗争本领、锻造过硬铁军的有力抓手,用好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两把尺子”,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重塑流程上下功夫,真正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审理工作质效。
“理念+制度”支撑,确保“审理之为”。十届平顶山市纪委常委会第65次会议专题听取审理工作汇报,强调把提升案件质量放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大局中考量把握,通过加强研究,出政策、出标准、出规范,以“审理之为”助力专项行动高标准推进。同时,市县两级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出台《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机关预审员工作办法(试行)》《执纪监督协作组内部审理工作办法》等18项工作制度,有效解决部分工作“无章可循”问题。
制度重在落实。在督导“审理三项制度”、案件质量评查问题整改过程中,该市纪委监委层层传导压力,抓实督导评查,进一步强化对基层的业务引领。各级审理部门强化主审人负责制,通过室务会、周例会、推进会等方式,由主审人汇报自办案件“审理三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存在的疑点难点进行讨论,研究对策建议,通过对案件的“推演”“复盘”,查漏补缺、总结提升。联合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监督室分别围绕问责案件、乡村振兴领域案件等开展专项评查,对落实“审理三项制度”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跟踪督办,倒逼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从源头上规范办案程序。
“主体身份材料不完整、不准确,对相关责任人员追究不到位。”“文书、手续不规范,缺乏提取人、提供人签名及书证来源。”……这是今年3月17日,该市纪检监察系统青年审理干部实战大赛上的一幕,9名参赛选手就阅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一一进行详细讲解。
案件审理工作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人才的支撑,该市纪委监委定期组织审理业务讲坛,由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讲业务经验、青年审理干部谈体会感悟,强化业务引领,促进沟通交流。同时,先后选取12名基层审理干部进行上挂锻炼、跟班学习、以干代训,注重人才发掘培养。
平顶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市县两级部门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审理三项制度”,始终将案件质量作为工作的生命线,对标刑事审判标准,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张世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