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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教育在基层丨澄清正名院坝会上的“纪律小课”

  • 时间:2023-12-02
  • 文章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经查,黄某2022年应享受医疗巩固提升政策、社会救助类政策等补助资金共计3156.58元,其本人对应享受的各类补助政策清楚,并表示补助资金均是通过银行直达一本通账户和社保卡,该问题不属实。”

  伴着晚霞,峡口镇泗湘溪村三组的村民在忙完抢收、晾晒后聚在一起,一场“澄清正名院坝会”已经接近尾声。

  “今天,除了对村党支部书记王平同志‘冒领脱贫户黄某巩固提升政策补助资金’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以外,还要就这个问题来一起学一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镇纪委书记徐欣招手示意我可以开始进行宣讲。

  “《条例》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匿名诬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造成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我一边结合公开通报的诬告陷害典型案例进行解读,一边将印好的《画说政治纪律》口袋书分发给院子里的党员和村民代表。

  “上次镇里来办清廉院坝会,讲了发展党员不能弄虚作假。”

  “这次晓得了诬告别个、传播政治谣言也是违纪。”

  空气中洋溢着稻香,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现场气氛十分活跃。

  这堂“纪律小课”来源于一次研讨。5月底,宣传部牵头组织信访室、审理室、派出纪检监察组等部室,围绕如何将纪律教育融入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进行交流讨论。

  “承办部门现场宣布处分决定时,要结合案件反映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纪律教育,充分发挥处分的警示教育作用。”案件审理室陈东旭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信访室主任黄灿当即也表示:“我们在开展澄清正名的时候,也可以同步开展相关党纪的宣传教育,这样一来能更好地引导干部群众如实反映问题。”

  大家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想法,通过集思广益,我们列出了9个方面22项具体任务清单,并明确开展澄清正名、现场宣布处分决定、运用“第一种形态”、审理谈话等环节时,需同步以5至10分钟“纪律小课”为载体开展纪律教育。

  半年来,一堂堂“纪律小课”已经成为县、乡纪检监察干部和村(社区)纪检委员的“规定动作”。

  “现在正是秋收的时候,我们正在跟进监督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有问题大家可以找我们反映。”“纪律小课”结束后,我们和泗湘溪村的党员、村民代表聊起了今年种粮补贴、退耕还林等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并一一记录下来,整理成廉情信息。

  纪律教育不仅要丰富形式、形成制度,更要融入日常、做在经常。我们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把纪律教育融入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用心用情同向发力,促使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定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万晶晶)


原文链接:http://www.hbjwjc.gov.cn/lzyw/1461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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