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和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成立督导检查组,深入相关市州,检查当地生态环保领域突出问题整改、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相关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我们利用两周时间,深入2个市(州)的7个县(区),实地查看了污水处理厂、淀粉厂、金矿、煤矿、砂石料矿山、尾水湿地项目实施地等14个点位,发现各地不同程度存在问题整改、资金支出、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个别部门存在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到位等方面问题。”甘肃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介绍,此次专项检查,从明确监督重点、监督方式,到开展监督检查、分析研判问题,“室组”持续沟通会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让监督更加精准有效。
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室组”联动监督机制,不断增强系统观念,打通贯通路径,强化协作配合,提升联动合力。在总结实践经验和调研成果基础上,省纪委监委制定“室组”联动监督工作机制,从概念原则、事项确定、具体内容、程序分工、结果运用等方面,对全省各级纪委监委规范高效开展“室组”联动监督工作作出全面规定,一揽子提出50条具体措施。
甘肃省纪委监委明确“室组”可以联动开展专项检查、研判政治生态、专题调查研究、配合巡视巡察、推动落实纪检监察建议、以案促改、开展回访教育等7类联合监督方式,根据不同方式,细化41类适用情形,推动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比如,明确“室组”可以对落实“三新一高”重大战略、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6方面情况开展联合专项检查;可以对发生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腐败、“一把手”腐败、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被问责等6类案件的单位,联合推动以案促改促治。
不久前,兰州市纪委监委第十审查调查室和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室组”联动查处了一起金融领域违纪违法职务犯罪案。案件查办后,兰州市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与专案组总结发现问题,深刻剖析根源,督促案发单位党委和党支部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在本系统开展警示教育。与此同时,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举一反三,规范行业风险管控,健全完善治理机制。
修订公司章程,推动坚持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印发《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细则》,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修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投资审批委员会会议制度》等,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随后,该案发单位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全面清理、修订现行规章制度,针对性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我们在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规定的5种联合监督方式基础上,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加以案促改和开展回访教育两种方式,在丰富联合监督‘工具箱’的同时,更加注重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实现功能互补,不断提升标本兼治的综合效应。”甘肃省纪委监委法规室相关负责同志说。
甘肃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室组”联合办案模式,破解人情关系干扰、监督力量薄弱、办案经验不足等难题。日前,临夏回族自治州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与驻州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联合办案,仅用20余天,就查清了州工信局干部孔某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问题线索,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针对重大复杂问题线索,临夏州纪委监委成立“室组”联合专案组,建立健全协同机制,重大事项共同研判,重要情况集体会商,提升案件查办质效。同时,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一线当作锻炼纪检监察干部的平台,面对面、点对点“传帮带”,在实战实训中促进能力提升。今年以来,该州纪委监委“室组”联动,参与指导、协调办案45件,核查问题线索93条。(记者 毛玉煜)
《中国纪检监察报》11月15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