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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 时间:2023-12-06
  • 文章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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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前不久来到区城市管理局,与受到政务记过处分的干部徐某谈心谈话,鼓励其放下包袱、重拾干劲。

  兰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加强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推动案件查办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实现有机统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制定激励关怀回访谈心工作办法,对受处分干部实行“三必谈”,即宣布处分决定后必谈、处分影响期满前必谈、启动恢复党员权利程序前必谈,帮助他们从“有错”向“有为”转变。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回访200余人次。

  在此基础上,兰州市纪委监委会同组织部门把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与干部选拔任用、教育管理、考核评价等相结合,从强化教育培养、完善激励措施、夯实基层基础、健全关怀机制、严格落实制度等5个方面出发,明确61项具体措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

  日前,兰州市纪委监委对一名在执行急难险重任务过程中,为维护集体利益而出现失误的干部依规依纪免予处理。“是过失还是故意、为公还是谋私?区分的过程,本身就能表明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鼓励党员干部放开手脚谋事干事的鲜明立场。”兰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兰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准确理解、把握和执行“三个区分开来”,探索实践容错纠错机制,并积极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市纪委监委按照《甘肃省鼓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和《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容错免责工作办法》等制度规定的容错情形和判断标准,对党员干部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工作推进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准确区分行为性质,并结合其动机目的、错误程度及损失挽回等情况,综合分析、科学研判、精准处置,对符合标准的及时容错。

  同时,兰州市纪委监委还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工作,对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可能存在的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行为仔细甄别、严查细核。对核查认定为诬告陷害行为的,严肃追究责任。对经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后证实不属实或查无实据的,采取书面、当面、会议、通报等方式及时澄清正名,保护干部合法权益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通讯员 张丁香 宋倩倩)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567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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