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远市连山县纪委监委查实某镇工作人员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追责问责2人。
公务用车领域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为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切实防范“车轮上的腐败”,连山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将公务用车管理作为监督重点跟进监督,印发问题清单,要求各镇各单位进行自查自纠,推动各镇各单位对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实地走访、核查账册、随机抽查、大数据比对等方式,围绕公务车辆型号及车况、公车使用和维修记录、加油卡使用管理、行驶轨迹、公务车停放等重点,深入各镇各单位开展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专项监督,对被监督单位公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体检”。截至目前,共开展监督检查37次,查看场所44余个,发现问题17个,制发监察建议书2份。
监督检查中发现,某镇对县纪委监委反馈公务用车问题不够重视,经两轮提醒,某辆公务用车在辖区外用车管理依旧不严格不规范,问题整改和排查工作落实不到位。该县纪委监委向该镇制发监察建议书,要求完善规章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并对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确保问题清仓见底、立行立改。目前,已督促该镇完善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制度机制,同时督促县相关职能部门健全长效机制,梳理国家、省、市、县现行公务用车相关制度转发到各镇各单位,切实从源头遏制问题的发生。
(连山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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