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珠海市委批准,珠海市纪委监委对珠海市斗门区政府原党组书记、区长马洪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马洪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名贵特产类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亦官亦商,违规经商办企业;政绩观存在偏差,好大喜功,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马洪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珠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珠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马洪胜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马洪胜简历
马洪胜,男,汉族,1968年11月出生,天津市人,大学本科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珠海市斗门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2021年10月辞去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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