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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山市东区党工委书记谭振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 时间:2023-12-06
  • 文章来源: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 作者:佚名

  日前,经中山市委批准,中山市纪委监委对原中山市东区党工委书记谭振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谭振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官不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亦官亦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谭振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谭振东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按规定取消其相应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谭振东简历

  谭振东,男,汉族,1960年6月出生,广东中山人,在职大专学历,1978年12月参加工作,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中山市政府办公室接待办主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中山市东区党工委书记、东区办事处一级调研员。2020年7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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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gdjct.gd.gov.cn/djzwcf/content/post_1953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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