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珠海市委批准,珠海市纪委监委对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向少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向少良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丧失纪法底线,执法犯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向少良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珠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珠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向少良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向少良简历
向少良,男,汉族,1963年2月出生,湖南衡东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横琴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反贪污贿赂局局长、三级高级检察官。2021年6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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