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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精准回访 帮助“跌倒”干部再出发

  • 时间:2023-12-06
  • 文章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 作者:佚名

  “回访谈话后,康某某变化很大,主动申请参与本村第五次经济普查、撂荒耕地核查、阳普路修建房屋征迁等重大工作,还带领村民修缮产业路1条,配合化解宅基地使用等矛盾纠纷2起。”日前,阳朔县普益乡纪委到普益村了解康某某近期工作情况时,该村党总支部书记罗育辉说到。

  
今年4月,普益村委干部康某某因违规将村集体门面租金以会议餐费形式抵扣,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受处分后的康某某觉得“抬不起头”,工作状态逐渐低迷,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普益乡纪委结合其任村干部多年等特点,对他进行了多次回访教育,加强思想教育和正面疏导,让其明白处分并不是全盘否定,帮助卸下思想包袱,重拾干事信心与热情。

  
阳朔县纪检监察机关把回访教育作为营造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良好环境的有效举措,完善受处理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办法,贯通纪法情理,注重因人施策、对症下药,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暖心回访活动,推动“有错干部”向“有为干部”转变。

  
为让回访教育真正精准有效,阳朔县纪委监委根据受处理处分人员错误性质、工作经历、性格特点和精神状态,按照“一人一策”制定回访教育方案,明确回访教育谈话的切入点、方式方法和主要思路,定期开展入户回访教育,精准契合回访教育对象真实需求。白沙镇纪委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对二次违纪的容某,将其列为重点约访对象,安排专人联系,运用“提醒式”谈话,加大对纪法知识、典型案例等宣传教育力度,帮助认识违纪违法带来的严重后果,推动彻底改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阳某,运用“引导式”谈话,通过重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等,加强自律自省,在思想上纠偏纠差;对压力大、情绪低的雷某、邓某等人,运用“鼓励式”谈话肯定其工作能力和取得成绩,鼓励重新振作、整装待发。

  
将回访教育与干部处分影响期满后的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工作相结合,是该县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具体实践。今年年初,阳朔镇纪委对曾因套取财政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镇原计生服务所所长粟某某进行关爱回访后,粟某某放下思想包袱,积极投入新的工作中,表现优秀,获得组织肯定,之后得以调整到镇社会治安综合服务中心工作;福利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黄某某因酒驾受到政务警告,经过镇纪委回访教育,在取得教训同时,迅速调整状态,在今年粮食生产、撂荒地整治等工作中主动请缨、实绩突出,在后续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中脱颖而出。

  
今年以来,该县共回访干部31人,通过设置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相关人员为监督联系人21人,全程跟进、及时汇报回访教育对象思想动态、工作状态等情况,完善“回访—跟踪—评价”的闭环管理模式,不断巩固回访教育工作质效。(阳朔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31204/gxjjw656d4e8b-1864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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