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闫斌,男,1968年10月生,曾任广元市原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广元市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广元市投资发展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
2022年8月,接受广元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4月,闫斌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3年8月,闫斌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0万元。
案情介绍
闫斌出生于干部家庭,自幼父母对其要求严格,曾是“勤奋好学、吃苦耐劳、敢于斗争、奋力拼搏、业务精良、成绩突出”的“六好”干部。然而随着职务的升迁,闫斌没有守住底线,逐渐变异为“好酒、好赌、好玩、好色、好钱、好名牌”的“六好”干部。2011年至2022年,闫斌任广元市投资控股公司、市投资发展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招投标、现场监督管理、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和支持,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他人所送好处费共计1275万余元,将权力变现、靠企吃企、吃拿卡要、亲而不清演绎得淋漓尽致,严重破坏了当地营商环境和政治生态。
忏悔书节选
我从踏出校门的一名热血青年,到成长为一名国企领导干部,一切都是组织培养的结果,是党和人民给予的。可自己却忘了初心,把党章、党规、党纪等相关党的规定抛之脑后,导致思想信念人生“总开关”出了问题,“三观”出现了严重扭曲,在经济建设的大潮中迷失了方向,逐渐沦为金钱的奴隶,走上了一条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的不归路。
“病因初显”,盲目攀比,逐步导致心态失衡。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化,甚至还产生了与个体老板争利的想法,起了“攀比心”,害了“红眼病”。眼见跟我们有项目合作的老板开豪车、经常进出高档场所,我便心生羡慕,甚至对那些靠做劳务发家致富的个体老板,也心生嫉妒,害起了“红眼病”。
“病情加速”,雁过拔毛,不择手段受贿敛财。自己在国投当副总近20年,面对自认为多次可以提拔而没有被提拔的情况,不但不从组织的标准和要求上查找自身的不足,以求进步,反而是心生失望、失落,丧失了积极进取的意志,产生了“59岁现象”,滋生了乘机捞一把的邪念。过早谋划起了退休后的生活,萌生了“靠企吃企”的想法,动起了通过工程项目敛财的“歪主意、歪脑筋”。自认为拿老板的钱没有侵占国家利益,没有损害集体利益,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情。“自己在位置的时候不收,别人一样收,不收白不收”的鸵鸟心态为自己靠项目敛财做足了心理和思想准备,收起老板的钱来也就理所当然,不管是大的小的、多的少的,我都来者不拒。
“病入膏肓”,德不配位,既想当官还想发财。我法纪意识淡薄,缺乏敬畏心。一是小事心态,二是侥幸心理,三是抵赖、不认账的心态,自己法纪意识淡薄到了十分荒唐的地步,对法纪缺乏敬畏之心,对权力缺乏敬畏之心,对组织缺乏敬畏之心,一心幻想“名利双收”。自我兼任昭旺公司董事长后,随着家居产业城项目的启动,老板们的“围猎”活动便进一步加剧了,自己犹如温水煮青蛙般陷于他们的“围猎”中而不自知、不自警,直至越来越享受各种“围猎”活动,沉溺于安逸当中,逐渐演变为甘于被“围猎”甚至要求被“围猎”。当他们提出各种诱人条件,自己不但完全失去了抵抗力,而且还主动出谋划策。
被留置以来,我终日以泪洗面、痛不欲生,承受着悔过赎罪的煎熬,没有再睡过一个安稳觉,这都是我咎由自取、罪有应得。但组织并没有抛弃我,还在极力拯救我,我要真诚地向组织认错、悔错,依靠组织勇敢地从各种悔恨中站立起来,抛弃幻想、悔罪认罪、悔过自新。
组织,我错了!再次真诚地向组织深深的忏悔,发自肺腑的认错、改错、悔罪、认罪,我愿意主动退赔全部违纪违法所得,恳请组织对我从轻、从宽处置。
(作者:胡古月 李月 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