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纪委监委出台“乡案县审”工作办法,对“乡案县审”的原则、职责分工、工作程序等作出规范,有效解决乡镇(街道)案件查审不分、责任不清等问题,推动案件质量提升。
今年以来,铜仁市各县区探索开展乡案县审工作,按照“就近整合、区域划分、协同作战”原则,采取“交叉互审”“一案一授权”方式,构建“乡镇审查、片区联合审理、区县纪委监委协审”的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精准定性量纪,推动解决基层案件审理力量薄弱、案件质效不高等问题,推动区县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铜仁市纪委监委在“乡案县审”工作中坚持精准定性量纪,准确适用处分档次,同时,采用跟班轮训、定期培训、案件评审等方式,全面提升审理业务能力,建强审理工作队伍,不断提高案件审理工作质量。通过采取个别访谈、查阅案件卷宗台账等方式,对“乡案”集中审理的案件开展评查,综合形成全市案件质量评查情况通报和各区县案件质量问题清单,督促各区县及时整改。
为规范“乡案县审”工作流程,铜仁市纪委监委印发工作方案,就“乡案县审”的职责分工、工作程序等作出规范,对移送审核案件材料、审核的具体内容,以及乡镇(街道)纪(工)委收到反馈后的工程流程等作出明确。该市碧江区纪委监委制定乡案集中审理工作制度,从办案程序、证据收集、定性量纪、文书制作等方面对案件审理干部进行培训,建立案件审理人才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