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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吴晓勇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 时间:2023-12-24
  • 文章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 作者:佚名

  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吴晓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晓勇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长期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既想当官又想发财,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专职驾驶员服务;道德败坏;私欲膨胀,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吴晓勇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吴晓勇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及孳息一并移送。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scdc/2023/12/18/32c3d01887654bbaaab3a404ad68eaf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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