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该监守自盗,挪用组里的集体公益林补助资金,犯下了严重错误,辜负了组织和乡亲们的信任。”近日,收到处分决定书后,铜仁市江口县民和镇铁厂村十三组组长吴某某后悔不已。
吴某某利用保管组上集体公益林补助资金便利,将其中的1.93万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受到严肃处理。
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江口县纪委监委选取集体公益林资金突出问题为“小切口”开展专项监督。截至今年11月,全县查处集体公益林补助资金突出问题13个,转问题线索10件,立案10件10人,党纪政务处分4人。
专项监督前,县纪委监委会同林业、财政等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全面梳理近年来监督检查、信访举报、案件查办等渠道发现的林业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分析研判问题易发多发风险点,针对性制定16项监督任务清单,确保目标明确,靶向监督。
在此基础上,深化运用“室组地+片区协作”联动监督机制,通过查阅资料、比对数据、座谈访谈、入户核实等方式,深入全县10个乡镇(街道)林业环保站、财政分局及相关村组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套取虚报、公款私存、截留挪用、向群众吃拿卡要等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为巩固专项监督成效,县纪委监委督促县林业局、县财政局等职能部门对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审批、发放、管理、使用、公开等环节开展全面自查,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堵塞漏洞。截至11月底,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推动完善管理制度3项。
(铜仁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