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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3-12-29
  • 文章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 作者:佚名

  近日,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统筹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省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救助帮扶,关心关爱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

  (一)全力做好积石山县6.2级地震灾区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把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作为重中之重,全力做好救助帮扶各项工作。集中优质医疗资源力量,发挥巡回诊疗队、医疗服务点作用,进一步加大伤员救治力度,让群众就近享受医疗服务,并周全细致做好卫生防疫和心理疏导工作。及时高效调配和发放生活物资,确保灾区群众有热饭吃、有保暖衣穿、有干净水喝、有安全住所、有医疗服务、有安全感。争分夺秒加快固定性临时安置房调运、选址和安装进度,同步配套公共基础设施,确保受灾群众尽快入住、温暖过冬。抓紧推进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复学复课,加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健全完善网上群众诉求快速转办机制,及时妥善解决受灾群众的困难问题。

  (二)广泛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和社会救助。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把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成效转化为保障改善民生的生动实践,扎实落实“结对帮扶·爱心甘肃”工程建设任务,真情真意认亲,尽心尽力帮亲,常来常往走亲,帮助结对孤儿、困难重度残疾人和特困家庭解决实际困难。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开展送温暖、解民忧、献爱心等活动。加强对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特殊困难老年人、各类困境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救助帮扶工作,守好基本民生底线。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做好困难企业职工就业帮扶和服务。多种方式走访慰问在抗震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一线奋战的同志,送去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扎实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用好“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进一步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重点盯办处理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

  二、强化统筹调度,切实保障群众节日生活

  (一)保证节日市场平稳运行。密切关注节日市场运行情况,加强设施设备巡查,及时应对突发情况,全力保障煤电油气稳定供应。加强粮油肉蛋奶果蔬菌等重要农副产品的产销保供,确保数量充足、品种丰富、质量放心、价格稳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商品和服务营销活动,强化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监管,依法查处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维护节日市场秩序。强化食品药品全流程全链条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制假售假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丰富旅游市场供给,激发假期消费活力,优化旅游消费环境,积极开展红色旅游、冰雪旅游、民俗旅游和历史文化旅游活动,倡导文明旅游,提升旅游品质和旅游体验。

  (二)丰富群众节日文化生活。深入宣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凝聚起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组织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和“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等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公益性文化娱乐活动,精心安排广播影视节目和舞台艺术剧目,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营造欢乐吉祥、温暖和顺的节日氛围。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大文化市场执法力度,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现象,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三)保障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完善春运工作协调机制,强化运力调配供给,做好铁路、公路、民航、城市公共交通等接续接驳,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用餐、充电等服务运营管理,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出行需求。严格落实重点群体乘车优待政策,加强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及时发布路况和拥堵缓行路段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计划,保障群众错峰有序出行。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优化完善应对恶劣天气、设备故障、客流激增、延误晚点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交通应急保障工作,提升道路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冬季道路交通安全“严管十条”措施,全面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紧盯“两客一危”、校车和货车等重点车辆,加强路面执法和交通疏导,严厉打击超员超载、酒驾醉驾、无证无照驾驶等违法行为,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三、层层靠实责任,有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控措施,严密排查防范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有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负起安全生产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持续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抓好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商场市场、餐饮娱乐、旅游场所、酒店民宿、医院、托幼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仓储物流、加油(加气)站等重点单位火灾等隐患排查治理,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二)扎实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统筹做好新冠、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坚持科学统筹、精准施策,落实“四方责任”,加强对托幼、学校、养老、社会福利等机构以及密闭场所防控,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压紧压实各方防控责任,做好平急转换准备,加强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一旦发现聚集性疫情及时报告、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坚持多病同防同治,合理统筹调配诊疗资源,充实医疗机构急诊、儿科、呼吸、重症等重点科室医疗救治力量,做好医疗机构常用药品、检测试剂、医疗设备、收治床位等准备工作,保障群众获得更好的就医和健康服务。加强冬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政策解读,引导群众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及时接种疫苗,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等个人防护措施。

  (三)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征地拆迁、讨薪讨债、医疗纠纷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以及网络诈骗、涉黑涉恶等突出违法犯罪,严防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有效防范各类群体性事件发生。强化社会面巡防巡控,加强城乡接合部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排查整治和管控,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细化大型群众性节庆活动安全防范措施,维护平稳有序的节日秩序。

  (四)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外出请假报备、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信息报送制度,严肃值班纪律,配强值班力量,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得当,保证节日期间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加密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降雪、寒潮、道路结冰等极端天气预警信息,细化交通运输受损、电力设施受损、农业设施受损等防范措施,全力做好突发险情灾情应对处置。承担公共安全和应急处突职责的部门要完善协调联动机制,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行动、第一时间处置。直接服务群众的单位要合理安排节日期间值班执勤,加强对物业、商场超市、供热公司等重点部位检查,督促落实消防、电梯、高空坠物、供暖等安全预防措施,提高节日期间安保和服务质量。

  四、坚持正风肃纪,倡导勤俭文明过节风尚

  (一)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开展“我们的节日”等文明实践活动,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坚决反对攀比炫富、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气,扎实推进移风易俗,倡导良好社会风尚。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本着简约、俭朴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各类活动,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

  (二)持续深化拓展基层减负成效。各级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要切实发挥作用,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职能部门,紧盯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纠治岁末年初以总结和推进工作等名义随意向基层派任务,坚决杜绝过多过频督查检查考核,坚决防止层层加码填报材料、留痕作秀,坚决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行为。

  (三)坚决杜绝各类“节日腐败”。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严肃查处节日期间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和公车私用等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通报曝光,持续形成震慑。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本通知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577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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